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一宝贵的明代古建筑重焕活气
兴国寺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重修,是明代楼阁式建筑的范例代表,也是大同一处保存较为完全的寺庙,其南北长38.73 米,东西宽29.27 米,占地面积约1134平方米。
1981年,市政府确定兴国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省政府确定兴国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国务院公布兴国寺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因年久失落修,兴国寺各文物建筑本体及附属文物均涌现了不同程度的残损,2020年3月,市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对兴国寺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勘察测绘,对文物建筑的形制、残损情形进行了统计剖析,制订了相应的保护修缮设计方案。
2022年6月
经国家、省文物部门审批
兴国寺保护修缮工程正式开工
“在所有保护修缮兴国寺工程中,都本着对文物最小干预原则,最大限度留存文物信息,最大化延续文物真实性、完全性。”该研究院干系卖力人接管采访时说。
在两年的保护修缮工程中
紧张完成了屋面止漏、瓦件补配
琉璃屋顶揭瓦翻修
酥碱墙面地面的修整
以及糟朽、风化脱落木构件的
修整和油饰等
最大限度地在保护修缮工程中
保存古建筑的历史风貌
兴国寺为一进院落布局
整体坐西朝东
现存遗址有正殿、北配殿
南配殿北禅房、玉轮门
正殿为该寺紧张建筑,分为高下两层,上层木阁楼为单檐歇山顶,内檐梁架上保存着具有代表性的明代地方性彩画,下层为三孔砖券窟洞,构造风雅,有较高的历史代价、科学艺术代价及社会文化代价。
翠绿的琉璃瓦
精美的正吻垂兽
古朴的青砖
……
完美地再现出兴国寺历史风貌
| 刘锦秀
责编 | 菅雨婷
审核 | 邓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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