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指出,古建营造及修缮技艺(以下简称“古建技艺”)是中国工匠在几千年的建筑营造、修缮过程中积累的丰富技能、工艺履历的总结和提炼。中国幅员辽阔、民族浩瀚,不同地域与文化孕育出不同风格的民居形式,进而蜕变成了多种建筑派系。
《提案》认为,当前,在古建技艺传承面临诸多问题。如:自主择业的劳务用工系统编制下传统师徒传承日渐瓦解,老一代工匠难寻接班人,文物古建施工的一线技能事情绝大部分实际由农人工、包工队承担,缺少系统化专业培训和职业评级考察机制,对古建技艺的保护性研究和科研薄弱,现行古建修缮系统编制毛病明显等问题。
为此,致公党中心在上述《提案》中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系统的古建职业体系和专业培训、职业评级考察机制,强化中等职业教诲
第一,将文物建筑施工职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提高文物古建修缮行业从业职员门槛和职业资格哀求。鉴于文物古建施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用性,技能技能含量较高,且关系到文物古建保护及技艺传承,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哀求,尽快新设“文物建筑施工职员”的职业资格,作为建立和完善文物古建职业专业培训、考评机制的职业管理根本。第二,统一并规复全国古建行业的职业评级考察事情。制订部门规章,指定政府主管部门或在主管部门辅导、监管下,由古建行业协会等组织,履行古建行业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评级考察,补充管理空缺。第三,支持建筑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开展古建技艺方面的中职教诲,面向在校生、古建一线工人开办课程班、特训班等,为包工队工人供应正规古建技艺学习和培训机会,为古建行业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本色劳动者,提高全行业在职工人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深化古建修缮系统编制改革
一是建立文物古建修缮专用经费利用制度。建议国家文物局牵头与住建部、财政部共同对文物古建修缮经费利用与现行财政拨款利用制度的抵牾和弊端进行专项调研,尽快制订文物古建修缮经费利用办法、完善文物古建筑修缮定额标准体系。
二是参照文物考古标准创新文物修缮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文物古建的分类勘察、修缮标准并逼迫实行。在现行文物古建的三级分级根本上,综合历史、科学、文化等代价、参考其社会政治经济须要和破损灭失落程度,规定不同的修缮哀求和工艺标准,把现行“一物一报”的审核标准进行固定、细化和统一。可先在北京市试行,视效果在全国实行。
三是参考文物修复报告模式,推广文物古建修缮报告制度并逼迫实行。在古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制作修缮报告,对修缮过程、工艺、材料、形制及后续修缮把稳事变等进行记录息争释,附带原勘察报告交古建利用人、所有权人进行存留备案,为技艺传承积累技能履历和档案资料。
四是规复古人的“梓人入碑”制度。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匠、监理、验收人的名称、姓名全部记载于修缮报告并刻碑留名。树立修缮单位和工匠的任务意识和职业名誉感,通过让文物古建修缮人“流芳百世”或是“遗臭万年”,强化市场的良好劣汰,让职业良心保驾千年古建。
三、加强学术研究的资金政策扶持
一是国家文物局会同科技部、教诲部等,对全国建筑学术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方案,每年预留专项资金对古建行业发展、保护及设计理论研究、传统工艺记录、材料替代等进行理论及运用研究、开拓。形成成果可参加干系奖项评比,或申请专利技能进行商业转化,反哺科研。
二是国家文物局应支持遍地所文物局对各地民间文物古建工艺研究保护的学术机构和技能刊物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特殊是针对古建工艺流程进行科学影像记录和研究、制作干系培训教材的企业、学术机构,应直接拨款并共享科研成果。
四、加强古建传统文化宣教,支持民间组织活动
一是国家文物局、广电总局等共同互助,积极倡导和宣扬古建文化及传统技艺,大力挖掘古建精神代价和文化内涵,通过国家级媒体如中心电视台、互联网等制作并播出类似《航拍中国》、《舌尖上的中国》式记录、传记片,宣立名贵文物古建筑、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业内有名工匠代表、专家、设计师、古建有名企业、精良修缮工程作品、传统古建工艺技能等。
二是人社部及国家文物局及干系部门,设立国家级 “古建修缮工匠大师”、“精良古建修缮工程”评比活动。通过授予国家级名誉,让精良古建企业和工匠得到应有的名誉和社会地位,使全社会理解古建、尊重工匠,促进其取得与其技艺水平、专业实力、业界口碑相称的市场竞争上风和经济收益,进而留住技艺、担保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