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第一作者J.W.R Whitehand是康泽恩城市形态学的领军人物,1999年在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上揭橥的这篇Urban morphogenesis at the microscale: how houses change以单个地块作为研究单元,关注房屋的变更情形,研究和解释了城市形态发展变革的微不雅观机制[1]。
择要
本文研究了两次天下大战期间英国住宅区内已有房屋进行改造的发生率,选取了伯明翰和伦敦这两个城市中由私营企业最初开拓的区域作为研究工具。结果创造,发生大规模变更的房屋和花园,大多受当地政府的开拓掌握,尤其是那些在现有花园中培植附属建筑,细分或合并房屋,改变用场功能及其他重大构造工程的变更。这不同于那些未经方案容许且常日未经建筑容许的由家庭自发组织的改造,例如变动烟囱、修屋顶以及变动门、窗、门廊和花园等小规模变更。
受当地政府开拓掌握的大规模变更与研究区域最初开拓时的住宅密度呈负干系,而不受政府开拓掌握的小规模变更则与研究区域最初开拓时的住宅密度呈正干系。在造成这种情形的成分中,住宅密度较高的区域相对付密度对较小的区域,其装饰性变革等变更的传染扩散性敏感度更高。
关键词
住宅密度、大规模变更、小规模变更、干系性、扩散性
内容简介
01 弁言
目前,许多文献就住宅的开拓和再开拓过程进行了研究,许多在特定历史期间、发生在城市边缘区或旧城区的更新拆建过程中的大批量建造房屋的事宜也被记载了下来。虽然这些事宜在当时具有主要的意义,但是对付大多数居民区的生活史来看,这种更新属于分外事宜。与之在规模和数量上形成光鲜比拟的是,大多数普通居民家庭的房屋和花园改造,而这些是本文研究的主题。
在居民区建立后,对个人房屋和地块的变更进程便已经开始,并且这种变更改造的过程常日比建立和首次占用房屋的人的寿命更长。纵然是对任意一条住宅道路的随意不雅观察,也可以创造险些所有房屋或花园都发生过一些物理变革。这些变革的规模涵盖了细节方面的改造,如对窗户和内部装修等,到大规模扩建,如在现有房屋花园中建造更多房屋等。
这种变更作为一种普通街景已经十分常见,并且它们强烈地影响区域的视觉印象(研究意义)。 但是,正是由于其本身变革的零散性,使得其变革进程中的累积效应的地理和历史模式很少受到重视。这种变革规律的研究,须要有平面舆图、照片和其他不同韶光片段的证据才可进行(研究资料)。建筑类型和密度彷佛是理解小规模变革模式的合理出发点(研究切入点),由于这种方法已被证明对阐明低密度住宅区的重修和填筑过程具有主要的代价。
研究区域与数据
02 研究区域的选取
文章选取了伦敦和伯明翰,缘故原由是这两个城市在两次天下大战之间,房屋的开拓培植量最多。在这两个城市中,分别选择了四个研究区域,每个区域的面历年夜小在9至20公顷之间(如图1)。选择这四个区域的缘故原由是,这些区域在研究的两个城市中,其布局和建筑物类型具有代表性。同时,确保研究工具涵盖了住宅区的多种住宅密度。这八个研究区域的均匀总住宅密度范围从较低的每公顷2-3栋房屋(Handsworth Wood和Woodcote)到较高的每公顷24-26栋房屋(Hall Green和Selsdon),其他四个研究点((King's Heath, Gravelly Hill, Edgware, and East Barnet)则具有中等密度,即每公顷13-20栋房屋。
图1 研究区域(左:伯明翰,右:伦敦)
03 研究数据的获取
从政府机构(如环境局,运输局和地区部门)可以网络到从1948-1992年间受政府开拓掌握的大规模变更的数据(大规模变更需向政府申请,有记录在册),但大多数小规模的变更(例如,对门窗、屋顶、烟囱、门廊、花园的变动等)只能通过野外调查得到,无法从政府得到。因此,除了获取政府开拓掌握供应的信息外,作者在1992年中至1994年间进行了逐户实地调查,并对选定的住户进行了采访。
大规模变更
04 住宅密度与大规模变更的干系性研究
从研究结果可以明显地看出,住宅的大规模变更申请数量(包括申请扩建房屋等)与1940年的总住宅密度有非常高的干系性:高密度区域的住宅变更申请的数量很少,反之亦然[如图2(a)]。如果打消了房屋扩建这一类型的申请,即如果仅考虑对现有房屋进行变更的申请,则可以减少与1940年总住宅密度的负干系性,但负干系的结果仍旧是可不雅观的[如图2(b)]。
图2 总住宅密度与申请变更数量的关系
对现有住房不同类型的变更申请情形进行研究创造,其申请数量与1940年总住宅密度之间的干系性均为负:房屋扩建为-0.50;车库为-0.55;立面改造为-0.50;各种杂项细微变更为-0.83;细分和合并为-0.83;功能变更为-0.57。最初为低密度的房屋开拓区域,所有类型的变更申请率都很高;而最初为高密度的房屋开拓区域,所有类型的变更申请率都很低。
对研究结果的缘故原由阐明为:最初开拓时密度较低的住宅区,由于其可用地面积较大,有进行大规模变更(如房屋扩建等)的客不雅观条件,而这种大规模的变更是须要申请的,因此被记录在册。而最初开拓时密度较高的住宅区,较难进行较大规模的变更,只能进行小规模幅度的变更,这种变更是不须要申请和登记的,因此没有记录在册。
小规模变更
05 住宅密度与小规模变更的干系性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小规模变更与住宅密度之间的干系性,不同于大规模变更与住宅密度之间的干系性,前者的干系性为正。数据事实证明了这一正干系关系:1940年每个住宅的小规模变更(烟囱,前门,门廊,屋顶和前窗)的发生率与1940年的总住宅密度之间的关系为+0.71 [图3(a)]。1940年每个小规模变更与总住宅密度的干系系数也为正,但烟囱的变更除外[图3(b)-3(f)]。现有住宅的小规模变更与大规模变更的比率,与总住宅密度具有特殊强的正干系(+0.94)。高密度区域的比率约为5比1,而低密度区域的比率则远低于1比1[图3(g)]。换句话说,低密度区域的变更受开拓掌握影响,而高密度区域的变更不受开拓掌握的影响。
图3 住宅密度与不同变更类型的关系
这些小规模的变更许多是受时尚潮流的影响,例如门,门廊和窗户等可能由于格局过期就被换掉。与须要方案申请的大规模变更比较,这种小规模的变更常日花费较少,它所涉及的代价判断可能很大程度明显受到社会习俗的影响。例如,大型定制的独立式住宅和排屋的拥有者可能会以不同的不雅观点看待在门廊中以最新风格装饰入口的前景。此外,质量和材料的耐用性可能会影响改换的发生率。而且,由于人口密度大,比较起拥有大花园的独立式房屋,排屋的可复制性对邻居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排屋和半独立屋普遍存在的地方,涌现一系列非常相似的房屋会增加相互复制模式的可能性,但这在以大型独立屋为主的地区中很少见。
06 聚拢情形剖析研究:具有扩散性特色
如果对一系列相邻的房屋进行测试(Yeomans,1968,第310-315页),并打算出聚类指数(如表1),则可以明显看出,经历了特定类型变革的房屋有大量聚拢,如图4则显示了Hall Green区域前花园重大变更的聚拢情形,其余三个区域的这种类型的变更则更加聚拢。将表1中所示的七种不同类型的变更的发生率合并在一起(图5)时,聚拢仍旧很明显——实际上,具有三种或三种以上变革类型的房屋的聚类指数靠近于具有特定类型变革的房屋的聚类指数的均匀值(如表1的末了两列数值)。
表1 八个研究区域不同变更类型的聚类情形
图4 Hall Green区域前花园的变更聚拢情形
图5 七种不同类型的变更聚拢情形
虽然房屋的类型对聚类剖析结果也会产生影响,这些房屋由于其物理形式或建筑材料的特点,特殊适宜于某些类型的变更。但是,原来在建筑形式和地块模式上险些统一的区域间的变更也存在巨大的差异。这表明,纵然打消了特殊随意马虎发生变更的家庭,房屋的已有变更也会对附近住户的房屋变更类型产生巨大影响,类似于疾病扩散的征象。这得到了住户在访谈中干系回应的支持。
这种小规模变更的集聚程度与1940年的总住宅密度也呈正干系。这与以下论点是同等的,即高密度区域比低密度区域更随意马虎发生小规模变更的趋势,归因于这些变更具有相对较高的可见性,因此它们易于“扩散”。
结论
无论是受开拓掌握还是不受开拓掌握的变更,战间住宅变更的发生率都有明显的规律性。常日须要进行变更申请程序都是较为重大的变更类型,其与最初进行开拓的住宅密度之间存在强烈的负干系关系。而由家庭履行的不用提交变更申请的小规模变更的情形则相反,与住宅密度呈现正干系。这彷佛与许多成分有关,包括相对较低的工程本钱,用于建造便宜房屋的耐用性较低的材料,住房市场两端的社会习俗以及批量生产的房屋在添加或更换时利用标准物品时的可掌握性等。高住宅密度地区房屋变更的可见性更强,这彷佛是此类地区更随意马虎受到传染性扩散影响的关键成分。因此,从这项研究中得出的另一个显著规律性是,高密度地区的小规模变更趋于聚拢而非随机分布。
不受政府开拓掌握的小规模的变更,由于广泛存在、具有传染性扩散特点等缘故原由,对城镇景不雅观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值得关注和进一步的研究。
图片来源:
Whitehand J , Morton N J , Carr C . Urban morphogenesis at the microscale: How houses change[J].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1999, 26(4):503-515.
原文信息:
Whitehand J , Morton N J , Carr C . Urban morphogenesis at the microscale: How houses change[J].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1999, 26(4):503-515.
参考文献:
[1]张蕾.国外城市形态学研究及其启迪[J].人文地理,2010,25(03):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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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黄海燕
编辑:罗思仪
校核:赵永琪、林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