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熜(以下称明世宗)登极之后,掀起了一系列国家祀典改革,对北京的坛庙举动步伐进行了全面的改造。
左顺门事宜之后,环绕为其生父(兴献帝)上帝号而展开的大礼议成果逐渐趋于稳定,但明世宗对太庙(图1)未能按其设想更定庙制一贯心有不甘。
明世宗在随后一阶段的庙制改革可以看作是大礼议向纵深方向的延续。

图1 1942年北京太庙平面状态

太庙明朝建筑设计讲授 生态建筑设计

礼制上的争议并不是明世宗实践其个人庙制主见的唯一障碍,在太庙建筑群的详细改造方案问题上,明世宗也感想熏染到了相称的阻碍,即如其所言,“祀典当正,庙制难更”。
为变动庙制,明世宗发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行动。
这场行动的终极成果即是嘉靖十五年(1536)末九庙建筑群竣工以及新祀典的施行,直到嘉靖二十年(1541)九庙格局毁于大火,构成了北京太庙历史上短暂而紧凑的一章(图2)。

闫凯在其论文《北京太庙建筑研究》中已将这一过程做了基本梳理。
然而,将太庙从原有的同堂异室规制改造为都宫别殿格局,却并非一挥而就,而是经历了相称一段韶光的反复方案和多次方案调度。
这一系列建筑方案的渐次深化被详尽记录在了辅臣夏言等参与者的奏疏笔墨中。
本文即试图通过这些历史记载,还原明嘉靖九庙建筑群方案设计方案的形成过程,并借此一窥明代国家建筑方案设计中的决策运作。

图2 嘉靖太庙改造设计复原表现图

方案条件的确定与赵善鸣方案

早在明世宗真正动手推进太庙改建之前数年,他就已在多种场合向近臣透露自己将太庙改建为都宫别殿形式的操持。
个中相称早的一次,是李时在其《南城召对》中所记载的一场奏对。
李时没有记载对话的详细韶光,但根据夏言在其《参酌古今慎处庙制乞赐明断疏》中对同一场奏对的记载,可知其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十一月。
在这场对话中,明世宗提出了“郊祀百神之礼已正,惟宗庙之礼尚未尽善”的忧虑,并例举明太祖立四亲庙的故事,主见将太庙改造为都宫别殿形式。

然而几位大臣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李时首先代表几位臣工表达了“九庙之礼,势不能行”的态度。
这一态度既从礼制角度考虑,亦涉及天子遍祀九庙所需韶光和体力问题。
但明世宗接下来并未就九庙的礼制内涵做更多阐述或辩解,而是直接就其对太庙的改造设想做出表态:“朕欲不动大殿。
言曰:不动大殿却好。
臣时曰:寝殿亦不动?上曰:三殿俱不动”。

明世宗将其对太庙改建的基本方案条件说与近臣,实际是对工程的整体规模和对既有太庙主体建筑的扰动程度做相识释。
通过确定太庙三殿不做拆改的第一原则,明世宗希望打消臣下对工程性子的疑虑,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
在对话中,明世宗否定了夏言提出的“皇上制为黄幄便是”的临时构筑物办理方案,确定了工程的永久建筑性子;又通过许诺“不必尽合古”“不动大殿,只用两庑……只存其义可也”的方案原则,对工程总量的上限做相识释,打消了臣下对付“都宫别殿”观点的过于夸年夜的想象与担忧。
这样一来,夏言等人的态度明显缓和,“始仰见圣虑渊微……三殿不动,事又易处”,一个设计团队开始形成。

只管如此,都宫别殿仍是一个模糊的礼制观点,留给详细建筑形制的发挥空间是很大的。
所谓九庙,可以是九组规模近似的建筑群(如王莽九庙),也可以是主次分明的一个复合体,而这些可能性的礼制内涵则又各有差异。
这场奏对后,夏言提出了诸臣制订九庙方案的两大障碍。
其一,古礼哀求昭穆群庙在太庙南,而太庙以南的用地并不宽裕:“若依古制,三昭三穆之庙在太庙之前,以次而南,则今太庙都宫之南至承天门墙不甚辽远。
纵然尽辟其地以建群庙,亦恐势不能容”。
其二,古礼中昭穆群庙规模尽仿太庙或仅略加减杀。
如果采纳这样的设计,会加剧用地的不敷。
但规模缩小到既有用地可容纳的程度,则又在礼制上欠妥:“古人七庙九庙,制度皆同。
太庙营构已极宏壮,而群庙隤然卑隘,恐非以是称生前九庙之居也”。
对这两大抵牾的办理贯穿了全体项目方案的始终。

嘉靖十一年(1532),中军都督府经历赵善鸣上疏先容了其太庙改建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Ⅰ),明世宗命辅臣们对该方案进行评估。
该年三月十二日,夏言在其《驳议经历赵善鸣庙议疏》中对赵善鸣的上疏做了条分缕析的驳议,直接质疑赵善鸣“未谙礼制”;未经许可私自测绘太庙,“度量指画”“事属擅拟”。
但既然明世宗命夏言等人评估赵善鸣提出的方案,即解释其对该方案是有兴趣的,至少认同个中的一些构想。
故赵善鸣方案可看作是太庙改造的第一观点方案。

赵善鸣首先在奏疏中强调其方案遵照明世宗之前划定的方案原则,“太庙及后二寝庙及金门皆岿然不动”。
其方案的要点如下:

扩大太庙整体用地,将既有太庙墙向四边推出。
扩大后的太庙东墙靠近世庙西墙,两者间留出五丈,太庙和世庙间既有的河渠改为暗渠;北墙与世庙北墙相齐;西墙直抵端门、午门一线的廊庑,与之留出五丈;南墙直抵承天门东侧皇城墙,亦与之留出五丈。
在上述三个方向上留出的五丈隙地将形成一条“U”形驰道。
扩大后的太庙用地完备霸占六科廊以东、筒子河以南、世庙以西的范围,将既有松柏林基本压占。

由于太庙墙垣的外扩,太庙主院落将独立于用地中心。
在其东侧安排太宗庙及三昭庙,在其西侧安排三穆庙,共七组建筑。
赵善鸣将每组建筑用地划定为深30丈,宽28丈,并在其间预留甬道。
根据其自行进行的测算,撤除太宗庙不计,三昭三穆各从太庙新南墙向北排布,总进深95.4丈,其用地最北约与太庙享殿台基南缘相齐。
世庙则坚持现状(图3)。

图3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夏言奏疏中所驳议的方案I空想化表现。
左:既有太庙;右:方案太庙

须要把稳的是,赵善鸣的踏勘和设计事情皆是其个人行为,其对太庙整体尺度的把握有相称偏差。
如根据太庙区域的真实尺度,墙壝展拓如其方案之后,太庙中央建筑群并不在区域正中,而是将略偏西。
其所设计的群庙尺度也较难实现,一旦支配,将完备充满太庙两侧的空间,尤其是较为狭窄的西侧,若按28丈的宽度支配一组群庙,则无法知足赵善鸣方案中预留的庙街门内5 丈宽御路。
故本文图3中的表现对群庙尺度比例做了一定调度,群庙在图中的大小较赵善鸣给出的数据略小,以表示其方案原来用意。

除此之外,赵善鸣方案还涉及多少环境调度,包括利用太庙松柏林中既有山石,“移于世庙之后,填河丈余,累为小山,多植松柏,以护玄武之方”;在太庙前“多植花木”等项。
关于工程履行的物料张罗,其方案更提出预先制订大木构造设计,并发往南方各省将大木构件制作后解送进京的思路,可谓颇有想象力。
但这些发起均被夏言逐一驳斥,夏言出于对明世宗礼制擘画初衷的体察,仅肯定了赵善鸣方案中关于太宗、世庙不入昭穆,百世不迁的主见。

纵不雅观赵善鸣方案,其整体思路基本知足了明世宗所提出的方案条件,但其为昭穆群庙方案的占地规模过大,对既有林木伐除过多,没有表示明世宗希望仅以两庑空间容纳新增建筑的初衷。
此外,其方案仅从礼制上肯定了世庙的不迁地位,却没有给出一个建筑上的办理方案,不能知足明世宗未予点明的一片私心,是该方案的主要弱点。

赵善鸣方案的深化与九庙都宫方案

赵善鸣方案经由夏言的批驳之后,亦遭到了明世宗的否定指挥。
但很快,在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又上《进呈更建宗庙规制疏》,先容了其与多少廷臣和内监奉旨创作的两种改进方案,解释赵善鸣方案的提出确实让关于庙制的谈论延续了一段韶光。

夏言此份奏疏提到,在参与工程设计的职员对太庙进行踏勘之后,曾短暂提出过一种向东西南三个方向展拓太庙外墙的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Ⅱ)。
这一方案事实上非常靠近赵善鸣方案的思路,即通过扩大太庙用地来容纳群庙,只不过这一展拓远比赵善鸣方案的规模要小,仍基本掌握在既有太庙的两庑外侧(图4)。
方案Ⅱ对付赵善鸣方案的最大调度,在于放弃了试图将昭穆群庙用地按古礼严格掌握在既有太庙以南的思路,从而极大缓解了赵善鸣方案中太庙南侧的用地紧张问题。
群庙的规模与排布未在奏疏中述及,但可知东西每组群庙的总进深仍旧超过了既有太庙用地,展拓南大墙的目的即是形成新的都宫去合营群庙的总进深。
不过奏疏中并未解释该方案是否将文祖世室即太宗庙也纳入都宫范围。

图4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I 左:既有用地;右:方案用地

奏疏中记载,这一设计随即又经历了新的调度,形成了另一种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Ⅲ),即东西大墙完备保持原状,仅以两庑隙地宽度来容纳昭穆群庙;南墙则仍向南展拓,但程度有所缩减:“不必展动东西大墙,止以墙内一十四丈四尺除二丈九尺为御路,以十一丈五尺为庙之广,以二十二丈五尺为庙之深……庙门墙止展南八丈八尺”。

在这一方案中,昭穆群庙每组纵向排列,连接群庙的两条御路从内侧贯穿,与祧庙后墙和后大墙之间的甬道形成一“∩”字形通路。
根据该方案中太庙南大墙南展8.8丈的设计可知,太宗庙此时已被明确纳入都宫:在太庙总进深81.2丈的根本上拓展南墙8.8丈,将形成一座进深90丈的都宫,两厢恰好可以各容纳四座南北相邻、进深22.5丈的群庙(图5)。
九庙都宫的方案至此形成。

图5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II 左:既有用地;右:方案用地

这一方案还没有详细涉及各庙建筑设计,仅提到“每庙止建正殿一座五间”,并无寝殿。
解释此时参与设计的诸臣工已经完备领会明世宗关于群庙设计“只存其义可也”的指示,不再追求规制的完备和规模的深远。
至此,赵善鸣方案中可行性较好的成分基本被提取出来,而其在用地规模上过于夸年夜的设想则被舍弃。
然而对这一深化方案,明世宗仅批复“且罢”,太庙改建就此搁置了一段韶光。
这背后或许仍是礼制内涵上的争议使然。

嘉靖十三年(1534)玄月八日,夏言等人再次奉命踏勘太庙,新的一轮设计就此展开。
这次设计的缘起是南京太庙灾,被夏言等人阐释为祖宗期待新庙制的祥瑞,让明世宗下定了决心。
夏言在其《奉旨相度七庙规制并进图说疏》中引用了明世宗亲自提出的一种群庙建筑设计方案,即“其制不必前后殿远去,即前堂五间,虎座向后,离丈余就接三间为寝室,亦义在矣”。
明世宗之以是在改造太庙整体格局尚未确定的情形下率先对群庙建筑的设计做出辅导,一方面是坚持各庙规制仍需完全,否定了各庙只有一座正殿的简约设计,另一方面则对新建各群庙的占地规模做出限定,进一步缩小对既有太庙格局的冲击。

图6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玄月初八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V 左:既有用地;右:方案用地

根据夏言的奏疏,“原拟各庙规制直抵太庙南墙,则东西庙垣又出太庙戟门之前,且于神库神厨俱有妨碍”,可知在嘉靖十一年(1532)方案Ⅲ至嘉靖十三年(1534)的这次新谈论之间,尚有一种中间方案(本文编号方案IV)存在。
在这一制订韶光不明的方案中,太庙南大墙并不向南拓展,解释群庙总规模再次被缩减。
但昭穆群庙用地仍将突出于戟门一线之南,“直抵太庙南墙”。
如方案III和Ⅳ这种延长两厢的设计将导致太庙戟门和琉璃门之间的广场缩窄,同时必须挪动神库神厨与井亭(图6)。

这些问题可能正是嘉靖十三年(1534)玄月明世宗亲自对各群庙的主体建筑规模进行详尽限定的缘故原由。
在新的辅导下,群庙占地得以连续紧缩,最南“与太庙戟门之歪路相并,直北后墙与太庙祧庙相并”,一种“势位严肃”的新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Ⅴ)得以形成。
从此杜绝了统统造成用地各部分参差不齐或必须挪动墙壝的设计。

图7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玄月初八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V 左:既有用地;右:方案用地

方案Ⅴ的平面格局逻辑已与后来履行方案完备相同。
与上文中提到的各方案比拟,其与方案Ⅰ、Ⅱ、Ⅲ的差异在于四面外墙均不展拓;与方案Ⅳ的差异在于内墙亦不动,而新建墙垣严格遵照既有框架的延长线。
新方案中每座群庙规模相等,进深均为16.15丈,群庙进深总和64.6丈。
这一数值与既有戟门至祧庙后墙之间的间隔(即两庑隙地总进深67.5丈减去祧庙后夹道宽度2.9丈)完备契合,解释新方案并没有在各群庙之间留出甬道,而是直接让各群庙共用前后墙(图7)。
方案V终极得到了明世宗的批准,太庙改建工程就此进入工程预备阶段,估量嘉靖十四年(1535)春季开工。
至此,明世宗改建太庙为都宫别殿形制的全部意图都已落实在方案中,但其发起庙制改革的另一主要意图,即世庙的迁入,尚没有表示在上述设计过程中。

作者:李纬文,故宫博物院博士后,博士。
本文揭橥于《建筑史学刊》2021年第3期。

《建筑史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