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方案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州里企业、渔业、屯子经济)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培植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地皮督察局:
随着我国农业当代化发展,传统农业向当代农业转变,特殊是近年来屯子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举动步伐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为适应当代农业发展须要,促进举动步伐农业康健有序发展,完善举动步伐农用地管理,防止以发展举动步伐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培植用地、扩大培植用地规模,现就有关问题关照如下:
一、进一步界定举动步伐农用地范围
依据《地皮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举动步伐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举动步伐用地及其相应附属举动步伐用地,屯子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举动步伐用地。根据举动步伐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举动步伐农用地详细分为生产举动步伐用地和附属举动步伐用地。
(一)生产举动步伐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举动步伐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构造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举动步伐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举动步伐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大略单纯的生产通知房用地等。
(二)附属举动步伐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赞助农产品生产的举动步伐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举动步伐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考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举动步伐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园地、符合“屯子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形,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举动步伐和附属举动步伐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区分用地情形实施分类管理
(一)明确举动步伐农用地管理办法。生产举动步伐用地和附属举动步伐用地直接用于或者做事于农业生产,其性子不同于非农业培植项目用地,依据《地皮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举动步伐的,经营者应拟定举动步伐培植方案,并与当地屯子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地皮流转条约。兴建农业举动步伐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个中,生产举动步伐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卖力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察;附属举动步伐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哀求卖力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合理掌握举动步伐农业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地区举动步伐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本着从严掌握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毁坏的原则,对举动步伐培植标准做出辅导性规定,对各种生产举动步伐和附属举动步伐用地科学制订用地标准。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原则上掌握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栽种的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原则上掌握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原则上掌握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个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比例掌握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原则上掌握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附属举动步伐用地规模应严格掌握,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形,制订不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详细标准。
(三)严格把握举动步伐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不雅观光项目以及各种农业园区,涉及培植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举动步伐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培植用地管理。确需培植的,必须符合地皮利用方案,依法办理培植用地审批手续。
在地皮利用总体方案确定的培植用地范围内,因举动步伐农业项目发展须要,申请按培植用地利用地皮的,可按培植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培植审批手续。
(四)勾引举动步伐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方案和地皮利用方案,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地皮的条件下,积极勾引举动步伐农业发展。举动步伐培植应只管即便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地皮,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只管即便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能等方法,只管即便减少对垦植层的毁坏。
三、规范举动步伐农用地审核
农业举动步伐的培植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州里政府报告,县级政府审核赞许。报告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哀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举动步伐农业经营者应拟定举动步伐培植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培植地点、用地面积,拟培植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屯子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地皮利用年限、地皮用场、补充耕地、地皮复垦、交还和违约任务等有关地皮利用条件。协商同等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举动步伐培植方案、用地协议向州里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州里报告。州里政府依据举动步伐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举动步伐培植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哀求的,州里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哀求的,州里政府及时关照经营者,并解释情由。
涉及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屯子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庄家签订地皮承包经营权流转条约。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举动步伐培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地皮用场调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条约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见地,重点审核举动步伐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形,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哀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赞许。
举动步伐农用地审核赞许后,州里政府详细监督举动步伐培植和用地协议的履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皮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干系事情,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地皮承包条约变更和流转条约备案、登记等事情。
国有农场的农业举动步伐培植与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报农场主管部门初审后,送县或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审核赞许。详细履行办法由各省(区、市)自行规定。
四、加强举动步伐农用地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举动步伐农用地的用场牵制。经营者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利用地皮。举动步伐用地不得改变地皮用场,禁止擅自或变相将举动步伐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培植;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举动步伐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报告用地变相扩大举动步伐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做事于农业生产的举动步伐性子,禁止擅自将举动步伐用于其他经营。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加强用地监管,农业部门切实加强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经营行为和地皮流转条约履行情形的监管。
(二)建立举动步伐农用地监管的共同任务机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和州里政府都应将举动步伐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制度,分工互助,形成联动事情机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加强举动步伐农用地审核赞许后的跟踪监管,督匆匆辅导举动步伐农用地的地皮利用,及时做好地皮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事情;州里政府卖力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详细履行农业举动步伐培植,落实地皮复垦任务。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节制本区域内举动步伐农用地状况,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讨,及时总结情形、研究问题,改进管理事情。
(三)举动步伐农用地利用纳入地皮巡查和卫片司法检讨范围。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国土所在地皮巡查中要对举动步伐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哀求利用地皮的,做到早创造、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市县开展卫片司法检讨自查中,对举动步伐农用地的利用进行合规性核实,不符合规定的,计入违法用地予以纠正和查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地皮督察局在有关督察事情中加强对举动步伐农用地的监督检讨,对创造的违法用地督匆匆地方政府及时纠正整改。
(四)严明查处举动步伐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举动步伐农用地跟踪监管、地皮巡查和卫片司法检讨中,创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应严明查处。对付未经审核赞许的举动步伐农用地,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符合举动步伐农业用地规定的,要规复地皮原状;符合规定的,处理到位后确需用地的,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
对付已经审核赞许的举动步伐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举动步伐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培植的,擅自扩大举动步伐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做事于农业生产的举动步伐性子、将举动步伐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付过时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惩罚,规复地皮原状。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举动步伐农用地管理事情,按照本关照的规定哀求,进一步制订履行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举动步伐农用地管理。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关照》不一致的,以本《关照》规定为准。对付历史遗留的、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举动步伐农用地,各地应按照本《关照》规定哀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〇一〇年玄月三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