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京城墙及护城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模范马路——太平门段)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17〕160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宁靖门建筑设计 施工工艺

一、原则赞许在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和培植掌握地带内进行南京城墙及护城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模范马路——太平门段)和你局见地。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正完善见地:

(一)应严格遵守《中华公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案》、《南京城墙保护方案》、《南京城墙保护条例》的干系管理规定,严格掌握工程量和工程范围,只管即便减少对文物本体和地下遗存的影响。

(二)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北西家大塘小区不宜增加建筑高度或扩大建筑面积。

(三)优化解放门小区和北京东路51号61、62栋的建筑立面形式和色彩设计,只管即便减小对南京城墙的景不雅观影响。

(四)进一步核准项目组成,补充解释九华山公园登山口景不雅观绿地设计以及昆仑路干休所、南空北京东路干休所、江苏省气候局等改造整治情形及对文物的影响。

(五)进一步优化富贵山、前半山园棚户区改造景不雅观绿化设计方案,只管即便选择当地植被品种,把稳突出历史氛围,避免过度园林化方向。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见地,组织干系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正、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履行。
涉及地下开挖的工程履行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古事情,如有主要创造,应及时调度设计方案。
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