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君悦蓝庭位于扬州市开拓东路,一期一标段工程建筑面积87115.75㎡,一期二标段工程建筑面积27430.17㎡。君悦蓝庭一期项目均由扬州华亨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亨)开拓,江苏丰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义)总承包。该项目于2013年2月开工,2015年6月竣工。
据爆料人称,承建单位“江苏丰义”将该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分成3个标段,肢解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徐某、杨某、王某、张某、苏某5人独立承包施工(包括主体工程)。以上5人都独立核算,各自成立“项目部”。凡独立承包施工人,须向“江苏丰义”缴纳按工程造价比列2-3%的管理费及其他用度,各标段工程开工后实际施工人与“江苏丰义”补签“工程承包条约”。其称,开拓商扬州华亨对付江苏丰义违法肢解分包的行为并没有进行制止。
该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承建单位“江苏丰义”分包给徐某、王某、张某、苏某4名实际施工人承包施工(包括主体工程)。
第三项目部实际施工人王某承包施工扬州君悦蓝庭一期两个标段部分工程;第二项目部实际施工人徐某承包施工扬州君悦蓝庭一期两个标段部分工程;第一项目部实际施工人杨某承包施工扬州君悦蓝庭一期一个标段部分工程。
爆料人表示,这些实际施工人,自行组织项目部和各岗位管理员,自行租赁塔吊、钢管、扣件、模板和全部机器设备与材料;自行管理网络工程资料;自行采购钢材和商品混凝土等建材;自行组织技能班组施工,包括施工主体工程在内的独立承包、独立核算、风险自担、自大盈亏。
据先容,上述情形已于2015年7月至8月间多次举报至扬州城建监察部门。目前,扬州城建监察部门认为总承包商江苏丰义存在四起违法分包行为,干系惩罚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链接:工程违法分包,施工监管缺失落每每是产生质量问题的根源,我国法律、法规对转包和违法分包明确予以禁止。《条约法》第272条规定: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建筑法》第67条规定:因转包和违法分包造成安全质量事件并造成丢失的,转包和违法分包双方要承担连带赔偿任务。国务院《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明确规定了转包和四种违法分包的定义。最高公民法院《审理培植工程施工条约轇轕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4条更明确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要没收造孽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