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华商报来到刘师长西席所说的“吊脚楼”,屋子总高8层,路上面七层,路下面一层。
刘师长西席说,自己的屋子建于2016年年底,商住稠浊,路上面的一楼操持当做商铺出租。
在房屋前面,一条六车道的凤凰大道(又称“平涧路”)贯通东西,还有一条辅道和人行道。

刘师长西席说,2018年,建筑这条道路时,征用了自家0.48亩地皮,在建筑时开挖降落高度,将自家门前的院坝“砍”成了“峭壁”,路上面一层的商铺和路基形成1.65米的高度落差,且道路路肩距房屋仅0.5米,使屋子无通畅之路,也无商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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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师长西席给出示的一份材料中显示,刘师长西席自2019年7月中旬至2020年4月,就此问题先后多次向汉阴县信访局、12345市长热线反响,却未收到任何关于其诉求的处理进度解释或者处理结果的正式关照。
刘师长西席说,期间有镇政府领导来家里协商处理,但双方未达成一存问见。

对付此事,华商报又来到汉阴县城关镇镇政府理解情形。
城关镇党委布告沈纪兵回应了此事。

沈纪兵说:“由于道路培植过程当中形成的落差,我们跟交通部门、平涧路指挥部多次拿出方案,和他协商,但是他都提出其他的哀求,没有协商成功。
近期有初步达成同等的意向。

沈纪兵称,造成1.65米落差的缘故原由是刘师长西席的门前原来便是一个斜坡,加上屋子的正负零过高,才导致这样的情形,这条大道旁的其他房基都和路面平齐。

此外,在沈纪兵向出示的《汉阴县城关镇公民政府关于中堰村落村落民刘忠人反响因平涧路培植影响本户房屋受损要求政府赔补的答复函》中写道:因修路对住房造成的不便,赞许占用部分人行道建筑步梯,每步不超过20公分,建筑斜坡面,确保小汽车进出。

沈纪兵还出示了刘师长西席门前踏步方案的设计图,称多次根据刘师长西席的见地进行修正,但未达成一存问见,这是最新一版修正方案,接下来会和刘师长西席连续沟通。

而刘师长西席见告,自己对付设计方案,有两个顾虑,一是建筑步梯占用人行道,政府没有出具文件,占用后会不会给自己引来麻烦;二是建筑车道,由于房屋间隔路肩很近,坡度较大,可操作性不强。
此外,对造成的丢失,刘师长西席希望政府给予8至10万元的经济补偿。

对付刘师长西席的疑问和诉求,沈纪兵回答道:“一是许可步梯往前延伸一点,占用人行道,请交通部门出具书面文件没有问题。
二是经济补偿是第一次得知,之前他没有提过。
我们下来跟平涧路指挥部把情形申报请示一下,协商往后答复。

此外,镇纪委布告李松还提到刘师长西席的屋子属于违章建筑,他说:“他(刘师长西席)的屋子按照现行的陕西省、安康市和汉阴县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屯子户口申请宅基地,只能批134平方米,但是他私自扩建,每一层达到200平方米,多修了66个平方,属于违规建筑,该当依法拆除。

刘师长西席承认自己屋子超建面积属实,如果要惩罚也接管。
但和因修路造成房屋变成吊脚楼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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