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指引(搜聚见地稿)》见地的函

该指引明确了

东莞农村建筑设计 住宅建筑设计

报建审批流程、审查内容、办理时限

等干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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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培植批准手续

(一)提出申请;

(二)村落(社区)审查;

(三)联审联办;

(四)镇(街)政府审批。

二、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一)提出申请;

(二)审核办理。

三、办理验收见地手续

(一)提出申请;

(二)现场核查;

(三)镇(街)政府审批。

四、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延期手续

该指引现公开搜聚见地

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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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地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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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人安居房报建审批事情指引

(搜聚见地稿)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人安居房(以下简称“农房”)报建审批做事事情,根据《东莞市农人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事情指引。

一、办理培植批准手续

(一)提出申请

培植申请人上岸“农人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填写报建信息,系统自动天生《农房培植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连同申请表(申请情由处署名)及干系资料(详见附件2:办理培植批准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一并上传系统。
提交成功后,系统以短信形式反馈申请人,并关照村落(社区)事情职员。

(二)村落(社区)审查

村落(社区)收到申请后,做好“信息公示—资料审查”事情,事情时限为8个事情日。

1.信息公示。
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情由、宅基地分配办法、拟建农房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高度等信息天生《农房培植公示表》(附件3),《农房培植公示表》需在村落(社区)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事情日。

2.资料审查。
村落(社区)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用地位置和面积、培植标准是否符合哀求,事情时限为3个事情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认定不成立),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村落(社区)将公示情形、审查见地、公示现场照片、地块现状图(有门牌号一并上传)一并录入系统,推送至镇街联审部门进行联审联办,系统以短信形式关照联审联办部门事情职员。

(三)联审联办

镇街住建、农林水务、自然资源、方案(不动产登记)、城管等联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联审联办,办理时限为10个事情日。

1.审查内容。

住建部门审查农房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是否符合《东莞市农人安居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培植标准。

农林水务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公示情形是否符合哀求,报建地块是否存在占用“林地”,是否存在《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涉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情形。

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报建地块是否符合最新国土空间方案哀求,是否完善培植用地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占用“耕地”,报告红线坐标与宅基地批准用地红线坐标是否符合等情形。

方案部门审查报建地块是否符合城市(镇)总体方案哀求(国土空间方案体例完成后,以国土空间方案哀求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属地三区(禁建区、限建区、可建区)的培植哀求,农房风貌是否符合属地风貌管控哀求,折衷不动产登记部门供应申请人的宅基地、农房等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干系调查数据推送农林水务部门。

城管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新增在建违建行为未处理。

(注:由于各镇街的部门职能分工与以上联审职能划分不一致,镇街应根据实际情形制订属地事情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2.结果推送。

经联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系统根据审查见地天生《农房培植审批表》(附件4)(不需加盖电子公章),推送至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并以短信形式关照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情职员。

经联审部门审查不通过的,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情职员汇总各联审部门的审查见地,并以短信形式一次性将不通过缘故原由奉告申请人。

(四)镇(街)政府审批

经联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赞许报建”审批见地,核发《农房培植批准书》(附件5)(需加盖电子公章),系统将审批通过结果以短信形式关照申请人,干系信息需在属地政务网进行公开,并共享至市政公用根本举动步伐报装“一键式”做事的政务做事渠道,同时抄送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根本举动步伐单位,

《农房培植批准书》有效期为1年,办理时限为3个事情日。

二、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取得《农房培植批准书》后,向镇街政务中央农房报建窗口(镇街住建部门窗口)或村落(社区)党群做事中央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并提交干系资料(详见附件6: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二)审核办理

镇街住建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施工图纸是否与培植方案同等,农房培植批准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真实有效,并会同方案、自然、农业屯子、城管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办理培植批准手续,按联审部门的事情职责进行现场核查,并在系统上面提交部门审查见地,办理时限为5个事情日。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以短信形式关照村落(社区)及申请人,核发施工现场公示牌,并在属地政务网公开公示牌信息,施工现场公示牌有效期为3年(以《农房培植批准书》核发之日起打算)。

2.经审核不通过的。
以短信形式关照村落(社区)及申请人,一次性奉告审核不通过的详细缘故原由。

三、办理验收见地手续

(一)提出申请

农房工程落成后,申请人需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7),并上岸“农人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验收见地手续(详见附件8:办理验收见地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二)现场核查

镇街联审部门到现场对农房建成情形进行核查,农房培植情形是否按施工图纸培植,是否存在超建、违建行为,办理时限为8个事情日。

1.经联审部门核查符合哀求的。
系统根据核查见地天生《农房验收见地表》(附件9)(不需加盖电子公章),推送至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并以短信形式关照镇政府事情职员。

2.经联审部门核查不符合哀求的。
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情职员汇总各联审部门的审查见地,以短信形式一次性将不通过缘故原由奉告申请人。

(三)镇(街)政府审批

经联审部门现场核查符合哀求的,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赞许办理验罢手续的审批见地,核发《农房验收见地表》(需加盖电子公章),并以短信形式关照申请人,并共享至市政公用根本举动步伐报装“一键式”做事的政务做事渠道,同时抄送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根本举动步伐单位,办理时限为2个事情日。

四、办理变更手续

(一)变更内容

①变更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信息;②变更宅基地信息;③变更房屋现状信息;④变更拟建房屋信息;⑤变更培植方案。

备注:变更内容涉及申请表信息的,系统重新出具《申请表》。

(二)未完成培植批准手续的变更申请

1.提交变更。
未完成培植批准手续审批的,申请人上岸“农人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

index?region=441900,直接在系统上修正变更内容和改换变更资料(详见附件10: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修正完成后,重新提交办理培植批准手续,系统以短信形式反馈申请人,并关照村落(社区)事情职员。

2.审查审批。
村落(社区)、镇街联审部门、镇政府按照培植批准手续程序重新审查和审批。

(三)已完成培植批准手续的变更申请

1.提交变更。
已完成培植批准手续审批的(包括已完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或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申请人上岸农人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选择须要变更的栏目内容(可多选),对栏目内容进行修正并改换相应变更资料(详见附件10: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修正完成后,重新提交办理培植批准手续。

2.变更环境:

①变更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信息、宅基地信息、房屋现状信息,系统将申请信息推送至村落(社区)进行重新审查,并以短信形式反馈申请人,关照村落(社区)事情职员。

②变更拟建房屋信息、培植方案,系统将申请信息推送至镇街住建部门、方案部门、农林水务部门(其他部门不需参与),并以短信形式反馈申请人,关照住建、方案事情职员。

3.审查审批。
村落(社区)、镇街联审部门、镇政府按照培植批准手续程序重新进行审查或审核,系统自动取消原有的《农房培植批准书》。

备注:重新核发《农房培植批准书》后,申请人按照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的哀求,向镇街政务中央农房报建窗口(镇街住建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五、办理延期手续

(一)延期的环境

1.《农房培植批准书》核发之日起,申请人1年内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开工培植的,须要重新办理培植批准手续,重新核发《农房培植批准书》。

2.《农房培植批准书》核发之日起,申请人1年内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并开工培植,但3年内未完成培植(以《农房培植批准书》核发之日起打算),需重新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农人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根据以上环境,选择办理“培植批准手续延期”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延期”,按照培植批准手续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的办理哀求重新提交申请(详见附件11:办理延期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三)审查审核。
村落(社区)、镇街联审部门、镇政府按照培植批准手续程序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程序重新进行审查或审核。

附件:

1. 农房培植申请表

2. 办理培植批准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3. 农房培植公示表

4. 农房培植审批表

5. 农房培植批准书

6.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 办理验收见地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9. 农房验收见地表

10. 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11. 办理延期手续流程及资料清单

关照全文及干系附件

来源:东莞发布,综合东莞阳光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编辑:钟欣玲

校正:李秀莹

责编:林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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