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6.2.3 条。
石峥嵘编著。

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解读及运用:

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公共建筑设计

-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50016-2014 第 625 条规定,除木材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全性哀求。

- (2)《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的防火性技能哀求》(公[2018]第 6.2.3 条:

→要点 1 列示了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防止失火沿外墙开口蔓延的常见方法。
《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的防火性技能哀求》(公[2018]57 号)第九条规定,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5m 的不燃性实验。
须要解释的是,当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位于室内同一个防火分区时,也应采纳上述分隔方法,以防止失火沿外墙开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楼层。
但有一种情形例外,便是上、下层开口在室内直接相通的情形,比如室内中庭、贯通多层的大堂等。

→要点 2 所述的“相邻套房开口谁能哀求。
防火:是指“不同住户之间的房间开口”。

→要点 3 指出,材料确定,可依现行标准哀求。
防火挑檐、隔板等实体分隔构造应采取不燃性材料。
与相邻的实体境洞口之间的缝隙等应采纳防火封堵布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