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平面支配中,应按功能哀求合理确定各种功能分区 的位置和间距。
3、在各功能分区中,应按功能哀求合理确定各种用房的 位置;用房的支配应符合联系方便、互不滋扰和保障安全的哀求 原则。中度戒备监狱围墙内建筑物距围墙间隔不应小于10m, 高度戒备监狱围墙内建筑物距围墙间隔不应小于15m。
4、中度戒备监狱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等区域应有明 确的功能划分,紧张建筑物之间应该以下低于3m高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进行隔离并应有通道相连。
5、高度戒备监狱应分设多少监区,每个监区封闭独立, 应包括罪犯监舍、教诲学习、劳动改造、文体活动和警察管理等功能用房,并设警察巡视专用通道;各功能用房之间应 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护举动步伐。
6、高度戒备监狱内各监区、家属会见室、罪犯伙房、罪 犯医院、禁闭室等区域之间均应以不低于4m高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进行隔离,并用封闭通道相连;封闭通道与各区域的 连通处应设置稳定的金属防护门;封闭通道内应根据监管哀求 实际须要分段设置稳定的金属防护门。
7、中度戒备监狱内的高度戒备监区应自成一区,封闭独 立,且应支配在武警岗哨不雅观察视线范围内,与其他监区、建 筑物的间隔不宜小于20m,并应以不低于4m高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进行封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