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关于责令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决定

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华创立筑设计 公共建筑设计

经核查,你公司现有注册执业职员仅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其注册建筑师、注册构造工程师的数量远达不到住房城乡培植部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条件的哀求。

根据《培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培植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四川省培植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我厅决定:责令你公司自2015年2月15日起限期改正,整改期限1个月,至2015年3月25日。
你公司务于2015年3月26日前将整改情形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能处。
根据整改情形,我厅将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