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四川海底捞餐饮株式会社在两日内新增263条牌号信息,个中包括“淮底捞”、“池底捞”、“渠底捞”、“清底捞””、“海底淘”、“海底捡”、“海底煎”、“海底挑”等,目前以上牌号还处于“申请中”状态。
今年8月,“海底捞”状告“河底捞”牌号侵权。法院一审驳回海底捞诉讼要求,认为河底捞并未陵犯海底捞的牌号权。这次海底捞密集申请牌号,有筑牌号“护城河”之意。
此前,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还已申请注册今日油条、嫡油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牌号。
根据公开信息,我国《牌号法》规定,未做生意标注册人的容许,在同一种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近似的牌号,或者在类似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或者近似的牌号,随意马虎导致稠浊的,属于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
按照《牌号法》规定,侵权人常日需承担停滞侵权的任务,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任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任务。
近几年,我国对包括牌号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了《牌号法》,加大对陵犯牌号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正条款将恶意陵犯牌号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修正条款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必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在先牌号权柄,恶意侵害他人注册牌号专用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重办。”北京市炜衡状师事务所高等合资人、知识产权部主任吴新华接管媒体采访时提醒,《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擅自利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