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发布,根据《培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培植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培植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霍州市建筑方案设计院等19家企业不具备现有资质条件,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住建厅网站将以上拟注销、撤回资质的19家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内,上述企业未提出不同见地。
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撤回霍州市建筑方案设计院等19家企业干系资质。

注销资质企业名单(1家)

霍州市建筑设计院简介人员 住宅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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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资质企业名单(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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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