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有失火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掌握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
(2)设有失火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掌握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掌握室。
(3)消防系统规模大,须要集中管理的建筑群及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消防掌握中央。
一、消防值班室
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紧张出入口附近,可与常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二、消防掌握室
1.消防掌握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掌握室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掌握室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3.消防掌握室应采纳防水淹的技能方法。
4.消防掌握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取乙级防火门
5.消防掌握室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6.消防掌握室并不应设置在电磁场滋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设备正常事情的安全出口。
7.消防掌握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单独建造的消防掌握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消防掌握室应为一级。
9.消防掌握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失火报警掌握器、消防联动掌握器、消防掌握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掌握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掌握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10.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掌握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掌握室和分消防掌握室。主消防掌握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掌握,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掌握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掌握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掌握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掌握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掌握;各分消防掌握室之间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相互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相互掌握。
11.消防掌握室内设备的支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间隔,单列支配时不应小于1.5m;双列支配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职员常常事情的一壁,设备面盘至墙的间隔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间隔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掌握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12.消防掌握室值班韶光和职员应符合以下哀求:
(1)实施逐日24 h值班制度。值班职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低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每班事情韶光应不大于8 h,每班职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职员对失火报警掌握器进行日检讨、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掌握室值班记录表》的干系内容。值班期间每2h 记录一次消防掌握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形,及时记录消防掌握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形。
(3)正常事情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掌握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举动步伐设置在手动掌握状态。其他消防举动步伐及其干系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失火情形下迅速将手动掌握转换为自动掌握的可靠方法。
三、消防掌握中央
1.消防掌握中央的地面材应采取防静电材料。
2.消防掌握中央的室内净高(梁下或风管下)不应小于2.5m
3.消防掌握中央的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4.5Kn/㎡。
4.消防掌握中央的顶棚及墙面应选用浅色无光涂料。
5.消防掌握中央应采取1.5m或1.2m外开双扇甲级防火门。
6.消防掌握中央的窗应具有良好防尘效果并设置纱窗。
7.消防掌握中央温度应保持在18~28℃之间。
8.消防掌握中央相对湿度应为30~80%。
9.消防掌握中央的照度应为300lx。
10.消防掌握中央应利用消防电源。
11.消防掌握中央设有空调时需保持微正压。
12.消防掌握室(中央)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哀求:
(1)消防掌握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当设在首层时,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且均应有明显标志;
(2)应设在交通方便和消防职员随意马虎找到并可以靠近的部位;
(3)应设在发生失火时不易延燃的部位;
(4)宜与防灾监控、广播、通信举动步伐等用房相临近。
欢迎大家加入我们的建筑电气设计互换群:310536733,与更多同行人士互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