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投资。当婚姻走到尽头时,离婚纠纷中关于房屋装修款的归属问题也随之而来。离婚时装修款能否要回来?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旨在为广大离婚当事人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离婚时装修款的归属

离婚时装修款如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施工技术

1. 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装修款。

2. 装修款属于一方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若房屋装修款属于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等情形,则装修款归一方所有。

二、离婚时如何维权

1. 收集证据

离婚时,当事人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装修款的来源、用途等。以下为常见证据:

(1)房屋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

(2)装修款支付记录;

(3)银行转账记录;

(4)证人证言等。

2. 法律途径

若对方拒绝归还装修款,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1)调解: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寻求双方和解;

(2)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装修款。

离婚时,装修款的归属问题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了解装修款的归属、收集证据、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还需保持理智,避免因纠纷而影响双方关系。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