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株式会社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形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人师长西席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人师长西席因个人缘故原由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人师长西席将不再担当公司的任何职务。陈人师长西席原定任期年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表露日,陈人师长西席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变。
鉴于陈人师长西席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人师长西席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人师长西席将连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干系职责。
陈人师长西席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连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等管理职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陈人师长西席在担当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奋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和坚持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主要浸染,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人师长西席担当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费力事情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
为担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赞许提名刘洁师长西席(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赞许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刘洁师长西席同时担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洁师长西席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刘洁师长西席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株式会社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玄月十一日
附件:刘洁师长西席简历刘洁,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高等人力资源法务师。曾任南京日报社下属《金陵》、任务编辑,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顾问,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力成本咨询副总监兼高管薪酬和长期勉励业务华东区卖力人,知合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央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杰魔石管理咨询有限任务公司实行董事,截至本公告表露日未在其他公司兼职。截至本公告表露日,刘洁师长西席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洁师长西席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掌握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等管理职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罚的环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法律机关备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备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环境;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落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公民法院纳入失落信被实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法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干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