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防火分区的一些基本原则?

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的基本原则:①符合规范许可的最大建筑面积限值②尽可能与建筑内部门歧功能布局的分区取得同等;③考虑安全出口与消防举动步伐和管网线路的合理配置;

建筑设计扶梯规范请求 住宅建筑设计

2.对付防火分区之间的的分隔和连通的哀求?

答:分隔----防火墙;连通----洞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穿越防火墙的管道洞口)。
①防火墙的哀求◆耐火极限:大于3.00h◆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根本或框架、梁等承重构造上,框架、梁等承重构造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②各种洞口的哀求1.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失火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3.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3.防火分区能否超过变形缝?

答:可以。
变形缝内的添补材料和变形缝的布局基层应采取不燃材料。
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确需穿过期,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纳其他防变形方法,并应采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防火分区——高下层连通口

1.自动扶梯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答:当有自动扶梯时,防火分区面积该当为高下层叠加打算,当超过防火分区面积哀求时,须要划分防火分区。

2.对付高下层连通的井道是否影响防火分区的划分?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6.2.9条: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5. 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全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全性和隔热性哀求。

3.高下层的外墙窗口有何哀求?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6.2.5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0.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