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干系短长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设计方案有异议或见地,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办法提出见地或建议,我局将依照干系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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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