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二:1
图二:2
图二:6
图二:4
图二:14
图二:11
图二:12
3、其他大型住宅 : 画中 除 上 述 二类外,还有一些形式比较分外或不大规则的大型住宅(图一:16—22)。这些住宅有的以楼阁为主体(图一:17、18、22),有的以工字厅的变体为主体(图一:20、图二:14),周围不规则地支配一些赞助房屋和园林建 筑。一样平常的住宅有一重门,个别大住宅有二重门(图一:18)。
图一:16
图一:17
图一:18
图一:19
图一:20
图一:21
图二:22
图二:14
此外,还有两组建筑形式比较分外,个中一组的主体为十字形平面,前有二亭,旁边后三面迥廊,后有五间歇山顶的后堂,庭中植柏,颇不类居住建筑(图二:15); 另一组在堂后有草庐,建于中轴线上,草庐右侧有一亭,堂中二人对坐,应是住宅,但形式古怪,大概是仿所谓“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的高士、隐士之居?姑存臆说再考之(图一:19)。
图二:15
图一:19
关于园林部分,已经散见于前举各宅中,把这些征象归纳起来,还可以多少窥知一些当时园林支配的特点。
一个特点是在宅畔建亭,这在全画中有四例(图一:19、20、22,图二:9),有可能是当时通畅的支配办法。
图一:19
图一:20
图一:22
图二:9
另一个特点是在住宅正堂中轴线上前方建临水亭榭,这在全画中有三例(图一:22、图二8、9)。证以其他宋元画中所见,可能也是当时通畅的支配办法。
图一:22
图二:9
另一个特点是在住宅正堂中轴线上前方建临水亭榭,这在全画中有三例(图一:22、图二8、9)。证以其他宋元画中所见,可能也是当时通畅的支配办法。
图一:22
图二:8
图二:9
此外,还有些随地形支配的例子(图一:14、15、16、20,图二:10、13),基本上是较大略的有轴线的支配办法。
图一:14
图一:15
图一:16
图一:20
图二:10
图二:13
图中也表现了一些村落,一样平常是背山面水,或以林木为樊篱,一组组住宅沿山坡、水滨、路旁自由支配,杂以一些亭阁和朱栏小桥。这类村落镇形式恐未必可信,很可能是由于此画是画给天子看的,粉饰太平,把所有大小住宅都和谐地画在山水之间,只管即便陪衬园林化的气氛,没有表现出任何堡、寨、门墙等防御举动步伐,和当时的实际情形可能有相称大的不同(图一;21, 图二:8)。
图一:21
图二:8
二、寺不雅观
画中寺不雅观共二处,其一在远景中,仅微露塔尖,模糊难辨。另一座平面布局看不清楚,但建筑形式尚可辨别(图二:16)。个中紧张建筑都是二层楼阁,一样平常都是上层面阔五间,进深三到四间,均为歇山顶,檐口平直,屋角不起翘,屋中用鸥尾,个中两座中间连以二层高的廊子,形成工字殿。
图二:16
三、桥梁
画中表现桥梁有五六处,均梁式桥,仅用材及大小规模不同,分述于下:
1、长桥:图 中画一座巨大的木构梁柱式亭桥,其做法是桥身以三根柱子并列,上架横梁,为一组构架,全桥有三十三组构架,共三十二跨。每跨架木梁,铺木板,连成桥面,两侧加木栏干。桥面自两端向中心逐渐升高,中间建桥亭。亭为重檐攒尖顶,四面出龟头屋,构成十字形平面。亭下近水面处加建一层,有楼梯与上层亭子相通,使中心桥亭成为一座平面十字形的二层楼阁(图三:3)。
图三:3
2、小型亭桥:图三:2 是一座小型亭桥,横跨山溪上,下面以砖为基,上立木柱,架梁铺板,周以栏杆。桥面上建四坡顶的小亭子,亭四角有短墙,上部编植物为之,呈黄色,屋顶四周出引檐,亦黄色,应是蓆、箔之类加木骨做成,全体亭桥具有较浓的园林建筑色彩,可能不是一样平常交通用的桥梁。
图三:2
3、用竹(或木)笼装卵石做桥墩的梁式桥:图三:1所示,桥墩画成垂直线间加曲线横道,可能表示用竹蔑条编成的笼子,也可能垂直线表示木栅,横曲线表示编栅的竹蔑,构成木笼,中间实以卵石,做成桥墩。桥面架梁铺板,上铺土路面。
图三:1
此外,图中还有一些大略的桥,如桥面微微隆起的单跨施朱栏的梁式桥,和一种两端低而宽,中心高而窄,无栏杆的多跨桥。这些桥布局一样平常,无须详述。
四、水磨
图三:4所示是一座横跨山溪上的水磨,其做法是先在溪上建砖砌的拦水坝,坝上建屋,下设水轮,引水冲击水轮迁徙改变,带动水磨。磨房周围建有附属建筑、大门和竹篱。磨房之后的溪上有水闸,是储水和导水冲水轮用的,从画中还可以看到水闸的金口柱和闸板。
图三:4
画中表现的建筑布局和细部
此图所画建筑尺度较小,虽然画得非常精细,但很多地方表现得还是不足清晰明确。同时,此画是创作不是写生,也不能全部算作有实物依据的。但是个中重复涌现多次的东西,也有可能是当时或更早些时候比较常见的做法。现分别归纳如后:
一、根本
一样平常房居在台基上立柱,台基可能是土基,也可能是砖基。有些建筑没有画出台基,是由于比例太小而略去,由现在江南地区建筑的情形看,当时也不可能没有台基而直接在地上立柱的。
有些大型建筑是在地上立木柱,架梁铺板,做成平台,再在平台上建胜,形如干阑(图一:22)。
图一:22
临水建筑的台基有两种做法:一种在水中砌砖基,其上立柱建屋。如图三:2亭桥和4水磨房的根本。另一种是在水中立柱, 建平台,其上建屋,即干阑建筑,如图二:8、9所示。
图三:2
图三:4
图二:8
图二:9
二、梁架
画中所绘房屋梁架都是梁柱式,无用穿斗架者。一样平常房屋屋顶进深二至四椽,只有图一:22之正堂上层深四椽,可能下层深六椽,是画中各住宅里最大的一座。
图一:22
梁架都画得很大略,用朱色或褐色线画成,未见画有彩画或斗拱的表示。梁柱都是直材,未见有梭柱月梁的表示。在建筑的山面上,于蜀柱与义手之间的三角形壁面上, 常常画出圆形或三角形孔洞,或在平梁之下开直棂窗,是透风排烟的孔道。
三、屋顶形式
1、庑殿顶 : 宋式称为“四阿” , 即四坡顶,专用于殿堂。此图中大建筑及寺不雅观均未见用庑殿者。只有一个廊桥的小桥亭(图三:2)及图二:11前左方一个小房子是四坡,无脊及脊饰,只是一样平常的四坡顶小屋,不是正规宫殿上用的庑殿顶。
图三:2
图二:11
2、歇山顶:宋式称为“厦两头”。此图中除寺不雅观外,住宅也有一些用歇山顶的例子(图一:17、18、20、22,图二:11、12、13)。由山面露出的梁架看,除寺不雅观为四椽平梁,表明屋顶深六椽外,别的都是平梁义手,表示进深为四架椽。
图一:17
图一:18
图一:20
图一:22
图二:11
图二:12
图二:13
此外,有些房屋在歇山顶四周加引檐,形如歇山顶(图一:19的堂,图二:8之水阁、9之前堂)。实际上,二者所用材料不同,从中可以行出古代歇山屋顶产生的雏形,但还不能算歇山顶。
图一:19
图二:8
图二:9
这些住宅的歇山压顶屋脊都是在灰色线上画黑道,表示它是叠瓦为脊,没有走兽、兽头等饰物,仅寺不雅观的歇山顶上用鸱尾。
3、四角攒尖屋顶:全部用在亭子上, 如图一:9、15。从亭子顶 上露出一根木棍看,可能是《营造法度模范》中所载的“簇角梁”的布局。屋面多为草顶,少数为瓦顶。
图一:9
图一:15
4、悬山屋顶 : 宋 代 称 为“ 两 下 ”或“不厦两头”。画中建筑物绝大部分为悬山顶,除寺不雅观及个别建筑外,大部分未画出博风极、悬鱼等构件。瓦屋顶都是叠瓦为脊,无脊饰。
画中建筑的屋顶,除寺不雅观外均未表示出有屋顶曲线。一些小建筑或草顶房屋的屋顶反而画成中间微微隆起的形式,和一样平常屋顶曲线正好相反。歇山的屋角亦未画出起翘。
四、建筑的面阔
一样平常房屋面阔三间,五间者较少,极个 别的为七间。建筑的明次间面阔大多相差不 很多,但也有些建筑当心间比次间宽三倍以 上。(图一:19一20,图二:1、3、9) 这些建筑一样平常都是住宅中的堂、室等主体建 筑,其他厢房等赞助建筑则不是这样,可知这不是画家的笔误,而是如实描述的。
图一:19
图一:20
图二:1
图二:3
图二:9
五、门
住宅大门的形式有几种:
最大略的是在篱墙中开篱门,没有明显的门框、立柱。这多见于小宅中,或用为大宅之外门。
其次是衡门,即立二柱,柱顶架一根横木(图一:8)。也有上架二根横木的(图 一:19,图二:11、14)。
图一:8
图一:19
图二:11
图二:14
第三类是在衡门上加两坡屋顶,和后代影壁式大门类似,宋元期间称为独脚门(图二:13)。
图二:13
第四类是屋宇式大门,有一间两架椽分心用三柱(图一:17,图二:4、9、15), 三间二架椽(图一:14、18,图二:1)三间四架椽(图二:12)等几种规模。但纵然是三间的门屋也只是在当心间上开门,次间装直棂窗。
图一:17
图二:4
图二:9
图二:15
图一:14
图一:18
图二:1
图二:12
门都是板门,涂成玄色。个别的上部有棂子(图一:17瓦顶楼房)。它只有两扇, 可证是板门加棂而不是格子门。
图一:17
个别例子在大门内有夯土影壁(图一:3、4)。
图一:3
图一:4
六、窗
图中所绘房屋的窗多数是直棂窗,布局很大略,在二柱之间施腰串及额,中加棂子,无立颊、心柱、榑颊等构件。
有些建筑的窗画成黄色斜方格(图一:20、21,图二:2、15),也有画为直方格者(图二:15),都是宽一间,不分窗扇。可能黄色是编竹做成的,直方格是木构的,都是民间的做法,现在在江浙地区屯子旧住宅中还可以看到。
图一:20
图一:21
图二:2
图二:15
七、墙
画中房屋墙都是白粉墙,柱子露明,可见是很薄的编竹或苇抹泥的墙,与现在江浙传统住宅的做法同。夯土墙只见用为影壁,未见用于房屋或围墙中。
篱墙做法大略有三种:一种为垂直木栅,隔一定间隔加一根稍粗的柱子(图一:9、16、20)。第二种画作斜方格加水平及垂直线,应是编竹篱(图一:14、15、19)。个中图一:19的竹篱水平分为四道,和《营造法度模范》竹作中所载的竹篱基本符合。第三种画成周围木框,中间加黄色垂直线及人字花纹,可能是用蓆做围墙,也可能是用苇或草编成的,多用在大宅中(图二:9 ) ,是比较讲求的做法。
图一:9
图一:16
图一:20
图一:14
图一:15
图一:19
图二:9
八、引檐和凉棚
图中很多建筑的前后檐或四周挑出用木骨蓆子心做成的棚子,坡度与屋面平行,接续在檐头之下,向外挑出。有的在外端加支柱(图一:19),有的只加斜撑, 是供遮阳和防雨用的构件。《营造法度模范》卷六载有板引檐,用于檐下,是接续小连檐向外挑出的檐子,用木板做成。它的功能、利用部位都和图中的蓆棚相似,仅一用蓆,一用木,可知它也应叫引檐。
图一:19
还有一些房屋,在前檐加建凉棚,布局与引檐同,所异者是它的屋面为水平的,乃至是外高内低,和屋顶之间形成一道天沟, 其外侧不用斜撑,一律用柱。凉棚多用在较小的建筑上,只设在房屋的一侧(图一:5、16)。
图一:5
图一:16
九、室内家具
图中建筑物都很小,大部未表现室内支配,只有五六所住宅露出一点家具,也很模糊,最多的家具支配办法是在中堂屏前中心设一椅(图二:3、12),或在屏前相对设两个杬子或二人对坐的(图一:18、19、21),另一例是在窗前画一椅向外。总之,家具支配得很大略,这可能是当时的真实情形。(文/傅熹年)
图二:3
图二:12
图一:18
图一:19
图一: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