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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关照》(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子女接管整日制学历教诲的干系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诲包括责任教诲(小学、初中教诲)、高中阶段教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诲)、高档教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
因此在升学季,区分两种环境填报调度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
01
教诲阶段发生变革
幼儿园→小学
学前教诲变为责任教诲
初中→高中
责任教诲变为高中阶段教诲
高中→大学
高中阶段教诲变为高档教诲
新增一条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路径:个人所得税app-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温
馨
提
示
1.切忌直接修正原有的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例如直接将2022年1-8月的初中教诲阶段信息修正成2022年9月开始的高中教诲阶段信息,会导致2022年1-8月数据被覆盖,无法享受对应阶段专项附加扣除。
2.对付连续性的整日制学历教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诲期间,可以报告扣除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也能享受子女教诲扣除,只需将两个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截止韶光和起始韶光衔接即可。
02
教诲阶段未发生变革
小学→初中
仍属于责任教诲阶段
本科→硕士
→博士
仍属于高档教诲阶段
★
如发生了学校等信息的变革,只需在原有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中进行修正。
路径:个人所得税APP-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正和作废,找到须要修正的子女教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点击修正按钮。
温馨提示
1.【子女教诲终止韶光】可暂不填写,待子女终止整日制学历教诲时再填写。
2.如在原就读学校升学,任何信息都未发生变革,则无需变动。
3.如小学升初中学校改变,修正【就读学校】信息即可,不要修正【当前受教诲阶段开始韶光】。
资料:市税务局
来源: 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