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5.1.7 条。
- 石峥嵘编著。
- 第 5.1.7 条:本条规定了裙房的耐火等级哀求,以及本章节耐火等级哀求的适应范围。
- (1)裙房与高层建筑属于同一座建筑,是一个整体,裙房一旦涌现构造毁坏将直接影响高层建筑主体的安全,因此哀求裙房的耐火等级与高层建筑主体同等。实际上,除非特殊规定同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同等,比如老年人造热举动步伐和办公建造和建纳和等级该当同等,以较高的哀求为准。
- (2)木构造建筑的耐火等级为独立的分级体系,本章节规定不适用于木构造建筑。
- (3)须要把稳的是,本章节规定中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汽车库和飞机库等,耐火等级分级和构件耐火性能有别,应依干系专业标准确定。比如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级及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3.2 节的规定确定。
- 也便是说,C、D、E、F、C、D 等级建筑,民用建筑的哀求、厂房仓库的求和汽车库的哀求可能并不一样,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能有所差异。
- (洗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