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股原股长张红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张红艳在担当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股股长期间,参与私分国有资产。
2017年6月,仪陇县公民审查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张红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罚(影响期两年)、政务罢免处罚,其违纪违法所得已予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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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方案设计院事情职员宋克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2017年底,宋克纯为感谢时任老不雅观镇党委布告迭光俊在工程设计项目上的关照,以拜年的名义送给迭光俊现金1万元。

宋克纯受到党内警告处罚,所涉违纪款已予收缴。

三、朱镇乡王家山村落党支部布告王永双、村落主任杨大文违反群众纪律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王永双、杨大发先后将王家山村落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1.3218万元入村落账,用于村落委会院坝硬化等集体开支。

王永双、杨大文受到党内警告处罚,所涉违纪款已予整改。

四、沙溪街道办事处盘龙山社区党支部布告李小平违反群众纪律案。
2012年,盘龙社区的盘龙山林被上报批准为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
李小平与社区干部切磋决定将公益林补助资金作为村落集体收入,用于社区公益奇迹和根本举动步伐培植。
2012年至2015年,盘龙社区共收回10.8579万元用于培植森林防火举动步伐等开支。

李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罚,所涉违纪款已予整改。

五、保宁街道办事处迎恩街社区原副主任宁开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2011年,迎恩街居民蒲某某以下岗并残疾为由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城镇低保。
宁开军在收到申请后,未按规定对申请人下岗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蒲某某纳入城镇低保政策享受范围。

宁开军受到党内警告处罚,所涉违纪款已予收缴。

六、望垭镇断门垭村落党支部原布告杨维龙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
杨维龙在担当望垭镇断门垭村落党支部布告期间,违规向五保户收取用度,加重群众包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易地迁居户所送现金共计8000元;违规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抵扣自己的欠款。

杨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罚(影响期两年),所涉违纪款已予整改。

七、方山乡石茶坪村落党支部原布告张登林、原村落主任闫传发违反群众纪律、违反事情纪律案。
2015年,张登林、闫传发违规将穷苦户张某某等13人的到户家当资金合计1.04万元扣留,将个中的4300元发放给非穷苦户,剩余6100元以村落民捐款名义入村落账;在补发到户家当资金过程中,不负责履职,导致部分穷苦户超标准领取到户家当资金。

张登林、闫传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罚,所涉违纪款已上交乡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