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钱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钱或者以赌钱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并惩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钱罪】组织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二、赌钱罪
(一)定罪量刑
赌钱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并惩罚金。
1、聚众赌钱的备案追诉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钱,涉嫌下列环境之一的,应予备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钱,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钱,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钱,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钱,从中收取回扣、先容费的(注:根据刑法改动案(十一)组织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钱罪);(五)其他聚众赌钱应予深究刑事任务的环境。
2、以赌钱为业的备案追诉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钱为业的,应予备案追诉。“以赌钱为业”,是指嗜赌成性,赌钱成为生活的紧张内容,赌钱所得金额在个人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
(二)罪与非罪的界线
该罪除了主不雅观方面故意外,还应具有营利的目的。没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赌钱罪。如果不在于营利,而是一时娱乐参加赌钱、聚众赌钱的,不成立赌钱罪。
三、开设赌场罪
(一)备案追诉标准
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并惩罚金
1、开设赌场的,应予备案追诉。
2、开设网络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钱视频、数据,组织赌钱活动,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钱网站并接管投注的;(二)建立赌钱网站并供应给他人组织赌钱的;(三)为赌钱网站担当代理并接管投注的;(四)参与赌钱网站利润分成的。
3、设置赌钱机开设赌场
设置赌钱机组织赌钱活动,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应该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惩罚:(一)设置赌钱机10台以上的;(二)设置赌钱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钱的;(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钱机2台以上的;(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七)因设置赌钱机被行政惩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钱机5台以上的;(八)因赌钱、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惩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钱机5台以上的;(九)其他应该深究刑事任务的环境。
(三)情节严重的惩罚
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1、网上开设赌场,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钱网站后通过供应给他人组织赌钱,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钱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钱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管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钱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环境。
2、设置赌钱机组织赌钱活动,具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备案标准(“设置赌钱机10台以上的;设置赌钱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钱的;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钱机2台以上的;(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六倍以上的;(二)因设置赌钱机被行政惩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钱机30台以上的;(三)因赌钱、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惩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钱机30台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环境。
四、聚众赌钱(赌钱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差异
法律实践中,聚众赌钱与开设赌场较难区分。总体上看,可以通过以下特色进行把握:开设赌场具有开放性、持续性、场所固定性、职员不特定性、组织性(分工)、稳定性、较大规模性等特点,聚众赌钱反之。开设赌场具有经营性、掌握性,是通过场所吸聚不特定赌客,而聚众赌钱紧张依赖人际关系吸聚相对特定的赌客。
五、案例:景XX开设赌场一审刑事讯断书
公诉机关河南省确山县公民审查院。
被告人景XX,男,1987年生于河南省确山县,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9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份至2020年4月9日,被告人景XX在手机中下载的易彩、讯飞APP网络赌钱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并投资5.6万余元,利用APP网络赌钱平台供应的“龙虎和”的赌钱办法进行赌钱,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景XX在其本人的手机中组建“003”网络赌钱微信群,拉入40余名职员进入该微信群,并组织群内人员郑某、李某等人,以给群内人员发红包下注的办法进行网络赌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景XX以营利为目的,为赌钱网站担当代理并接管投注,开设网络赌场,抽头渔利数额达到公民币三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应该予以惩办。讯断如下:
一、被告人景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三万元(已缴纳)。
二、公安机关查扣被告人景XX的违法所得公民币32256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扣押在案作的案工具银行卡六张予以没收,随卷佐证;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二部、台式电脑主机一部,由扣押机关确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文由刘士军状师整理。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