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本日,愧对党的培养。我不该心生贪念,放任自己。非常感谢审查机关给我峭壁勒马、诚挚悔罪的机会!
”7月17日,面对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审查院的指控,被告人李海当庭后悔,认罪服法。
现年50岁的李海拥有着让人倾慕的过去:哈工大研究生、路桥专家、大庆一方案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在设计院,李海既是工程设计的牵头人,又是工程项目的审批人。经他牵头方案的工程设计项目,在单位班子成员研究审批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和通不过的时候。也正是这一有利的威信性和话语权,让李海打起了设计费的主张。
2008年10月,李海在任开拓区设计院市政专业设计院(下简称市政分院)院长期间,趁市政分院承揽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工程之机,利用职务之便,主动联系哈尔滨市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主管副经理隋某,谎称核销单位用度,与其签订了一份金额为公民币49.7万元的虚假工程设计协议书。2009年1月16日,市政分院将此设计费电汇至该公司银行账户。同年1月19日,隋某按照李海的哀求,将扣除手续费后剩余的公民币44.73万元电汇到李海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日,李海将指定账户中的35万元转至自己的银行卡中,剩余钱款抵顶此前所欠的另一公司的设计用度。所得赃款被李波浪费一空。
2016年11月,大庆高新区审查院在深入辖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普法宣扬时,听到群众对李海的反响。在进一步核实线索时,听到风声的李海主动到审查机关自首。2017年1月,大庆市审查院以李海涉嫌贪污罪批准逮捕。2017年5月3日,大庆高新区审查院移送起诉。
经法庭审理查明,李海在2008年10月到2012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4次采纳签订假工程设计协议书的形式,骗取单位公款共计80.88万元,其造孽霸占公款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其有自首情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