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类侵害时有发生,也有干系的诉讼,这方面的法律任务已经比较清晰。麻烦的是,由于取证难,破案很不随意马虎。加装专门的探头是一个可选的“补丁式”办理方案,但是安装和掩护都是一笔不小的用度,有些小区不一定能顺利筹到这笔钱。钱江的宣布显示,早在案发前,新德佳苑也考虑过加装探头,苦于“钱从哪里来”。
天下各国对付高空抛物的管理,大同小异,严厉的比如美国、新加坡等,认定为刑事案件,赔偿和罚款的同时还要判处有期徒刑,对付情节严重的,新加坡政府乃至可以强行回购干系闹事者的房屋。宽松的像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紧张关注赔偿任务。中国的立法兼采了这两种思路,最高法的表述是“可以深究刑事任务”。
事后惩戒,不如戒备于未然,让侵害不要发生。高空抛物是在建筑物上发生的,如果提前从建筑设计入手加以戒备,也容许以事半功倍。
对付已建成的小区,安装探头固然是一个较好的补丁,如果再辅以建筑改良,例如在出入户的必经之路加装一定高度长度的防护雨篷,造价并不高,效果会比较明显。
因此笔者建议,住房培植部门应尽快牵头研讨出台相应的建筑安全规范,把预防高空坠物的功能纳入新建小区的考量。借鉴天下各国的前辈履历,吸纳建筑干系从业者和公共谈论的多方建议,切实保障“头顶上的安全”。
这里提出几点建议抛砖引玉。比如,在担保采光和透风的条件下,临街一侧的房屋要限定窗户打开的大小,使之不易抛物;阳台和廊道进行安全化设计,例如局部或完备封包,使物品不能外逸,同时也让有娃的家庭更安全。
这些方法,或许会“增加”开拓商的本钱,但请把稳,这是房产开拓的应尽责任。目前,很多小区无法根治高空坠物,除了部分业主道德水准低下及不雅观念后进,一定程度上也表示出房屋的设计有缺陷。
高空抛物的综合管理,须要法律、建筑开拓与设计、物业管理、住房监管等多方面形成协力,同时,通过不断的宣教和警示教诲,始终如一,才能把安全这根弦,内化为所有人的生活办法。(陶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