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举动步伐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施工现场紧张临时用房、临培植施防火间距不应下表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支配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 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
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3m。
注:1 临时用房、临时举动步伐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间隔打算,当临时用房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建的边缘算起;
2 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壁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失火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举动步伐的防火间距确定 。
三、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当采取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2.层数不应超过 3 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
3.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历年夜于 200 ㎡时,应设置至少 2 部门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电梯的最大间隔不应大于 25m。
4.单面支配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0m;双面支配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 ㎡,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间隔不应大于 15m,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 ㎡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地面。
四、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
2 层数应为 1 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0 ㎡。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30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4房间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间隔不应大于 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职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