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11011 建筑物分类与构成体系

一、建筑物的分类

行政配套建筑设计讲授 住宅建筑设计

(一)按建筑物的用场分类

按建筑物的用场常日可以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

根据详细利用功能的不同,它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1)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2)公共建筑包括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等。

2.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做事的各种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赞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3.农业建筑

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喂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1)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 100m,为高层民用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二、建筑物的构成

建筑物由构造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构造体系(构造:承重)

上部构造包括墙、柱、梁、屋顶等;地下构造指建筑物的根本构造。

2.围护体系

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

3.设备体系

设备体系常日包括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透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