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中,大量的中小学涌现震害。
地震对公民生命财产的危害直不雅观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尤其对有未成年人利用且毁坏后造成大量职员伤亡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业界有比较统一的不雅观点:要采纳更严格的抗震加强方法。

之后的抗震规范进行了局部的修正,但对付重点设防类,从修正的内容看,实在认为原来的规范已经考虑了抗震加强,无须额外再加强。
总的方针是重点设防类构造采纳提高抗震方法的方法进行加强。

建筑设计冲突情势表示 新型材料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009年地震国家地震局也发了一个《关于学校、医院等职员密集场所培植工程抗震设防哀求确定原则的关照》(中震防发【2009】49号)的文件,文中明确规定加强抗震采取“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的方法。

《关于学校、医院等职员密集场所培植工程抗震设防哀求确定原则的关照》(中震防发【2009】49号)

这样一来,“加强抗震”就有了两个威信部门的相互抵牾的明文规定,一个是培植部,一个是地震局;一个哀求提高抗震方法一个哀求提高地震力打算,从此构造设计职员在文件冲突中无所适从。

这个“加强抗震”在构造设计中的主要性,就相称于从上海去北京决定走哪条路。
虽然终极也是到达北京,但绕行南京和绕行成都,这可是寰宇之别。
尤其还有你都开车到了济南了有人见告你得绕行到武汉。
等设计都搞完了,末了审查说你得提高地震力,重新再做一遍是必须的,乃至有可能连建筑方案都履行不了。

接下来很长一段韶光,设计职员都无所适从,一碰到重点设防类,先跟三方审查单位沟通好。
假如没有提前确定三审单位,那就赌命了,或者就提高抗震方法同时加大地震力,把构造干得形同堡垒。
但总有人要明明白白干事的,例如北京市建委就致信培植部,问这个事到底怎么办?培植部标准定额司正式地回了一个函,奉告北京市建委,你就按我们规范搞就行了,即“提高抗震方法”。
但这个文在之后某一次文件清理中被废除了(废除的意思不是说它错了,是见告别人实行本来便是自己制订的本就该当实行的规范,这个逻辑有点问题)。

《关于学校、医院等职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的复函》建标标函【2009】50号

之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又修正了几次,关于重点设防类的宗旨还是没变,便是“提高抗震方法”。
但地震局的《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也同样有效。
直到2020年,地震局搞了一个全国地震安全监督检讨,末了总结文件《关于开展全国培植工程地震安全监督检讨数据专项复核的关照》(中震防函【2020】21号)中,明确了提高地震力打算、提高抗震方法、提高地震力打算同时提高抗震方法这三种加强方法均合格(文件冲突至此算是肃清了)。

《中震防函【2020】21号》

但纵然这样,由于这个文件是“依申请公开”的,以是很多没有向地震局哀求得到这个文的人,不一定知道。
以是到2020年下半年广东还有地方住建部门向省培植厅哀求明确标准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关于学校、医院等职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有关问题的复函》

本来以为事情可以圆满结束了。
但2021年7月国务院有发布命令《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4号,哀求实行《培植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条例中规定“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央、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隔震减震等技能,担保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知足正常利用哀求。
”再一次把构造设计职员送到文件冲突的场子里。

《培植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首先,“高烈度区”很好明确,7度半以上都是高烈度区;但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真的很不明确,国家也没有明确的名单,乃至有传说是“国家机密”。
这个非常尴尬,尤其业务分布全国各地的设计单位非常恼火。
其次,这个非常明确“应……采取隔震减震等技能”,也便是说,有些地方6度区,按这个文件的笔墨规定,也要采取隔震减震等技能,合理不合理构造工程师都明白。
末了,在工程师们精良的语文水平下,创造了6度区避免做减隔震的办理门道:国务院令笔墨不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隔震减震打算,担保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知足正常利用哀求”吗。
这可以有两种完备不同的解读,第一种是必须减隔震,目的是“担保……”;一个是条件条件一个是终极目标(个人的语文水平只能这样理解,但这样解读便是与广大公民群众为敌了)。
第二种是可以减隔震,也可以“担保……”;减隔震和后面那一句被理解为并列的哀求。
这样一来,按第二种笔墨理解,只要把“担保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知足正常利用哀求”做好,那岂不圆满避免6度区也要做减隔震的尴尬,nice!

于是,有人提出性能化设计的哀求。
广东特意下文,规定除隔震减震外“或提高性能目标”来知足。
只可惜,这还是一笔糊涂账,由于原来的性能目标都没确定,谈何“提高”。
既然是提高,那必须有原来提高前的标准,可惜没有。
如果没有,那提高是不是也便是一句废话,任何性能目标都可以说是从较低目标提高的吧?这样一来,搞设计之前,还是须要跟审核职员确定性能目标到底提高到何种水平。

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培植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本举动步伐工程抗震管理的关照

其余,按照性能化设计的事理,“担保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知足正常利用哀求”被部分审核职员认为对应构造抗震性能水准1的“不须要修理即可连续利用”,对应抗震性能目标A。
这下设计又没法干了,按这个性能目标,我们不是在建学校,我们是在建堡垒!

于是又有人想办法了。
例如,南京市开始行动,对如何“担保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知足正常利用哀求”进行详细的解读。
并以统一技能方法的形式加以明确。

“担保发生本地区设防烈度地震时知足正常利用”构造施工图审查的干系哀求

接下来,住建部也以技能导则的形式发布了《基于保持建筑正常利用功能的抗震技能导则》。
但依然也没有定论,由于它只是技能导则,其威信性远不如规范和国务院命令。
反正碰着重点设防类的构造,还是还是稀里糊涂一笔糊涂账。

基于保持建筑正常利用功能的抗震技能导则

作为一名构造工程师,真希望不要再发文了,再发文我都不会做构造设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