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台的设立与崛起,是秦汉官僚制度的一个主要变革。东汉光武建政以来,为适应新的政治形势,尚书组织的政治地位与权益范围都得到了大幅的增扩,仲长统《昌言·法诫篇》曰:“光武天子愠数世之失落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训斥。”光武帝吸取了西汉权臣篡位的历史教训,将朝政大权集于尚书台,致使三公大权旁落而徒有其名。关于仲长统以及其他汉儒的类似阐述,学界虽不乏质疑之声,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尚书台权益广泛、地位爱崇,已成为东汉实际意义上的行政中枢机构。关于东汉尚书台的设立及崛起,已有诸多前辈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磋商,侧重点虽各有不同,但都指向了君主集权以及君权对相权的侵夺,是尚书台设立的一个主要缘故原由。祝总斌师长西席则对以往的研究模式进行了反思,指出东汉尚书台的崛起以及三公鼎立制度的固定,归根结底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进行统治。概言之,关于东汉尚书台的设立,学界不断强调政治、权力等成分,不过对付政治与权力背后的知识构造、文化不雅观念的关注稍显不敷。
张分田师长西席曾指出:“制度是不雅观念的归天,政策是不雅观念的操作。制度与政策都是某种不雅观念得到认可的产物。归天为制度,规定为政策,并以制度、政策为载体而存在的理论、思想、不雅观念、意识,可以同时影响乃至规范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它比个别人一时的好恶、取舍,比以思想形式存在的学说流派,都更具有一样平常性、稳定性和规定性。”换言之,权力的运行及制度的形成都奠基于其特定的知识构造或文化不雅观念根本上,值得把稳的是,东汉无论是尚书的权益、地位,还是尚书称谓与组织架构,都与“天文”存在密切关联,显示出尚书台设立的背后还潜藏着诸多“形而上”的知识或不雅观念性成分。因此,对付东汉尚书台的设立,本文试图在前辈学者的根本上,从制度与不雅观念、权力与知识互动的理论视角对该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磋商。
一.
东汉尚书“台阁”的空间布局与官署形制
秦汉期间,宫中皆设立尚书,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对汉魏宫省制度进行了考证,认为两汉魏晋尚书虽设于宫内,但并不设于禁中省内,而是设于省外。不过,文献中对付尚书究竟是设于“禁中”还是“殿中”,略有差异。杜佑《通典·职官八》:
秦置六尚,谓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若今殿中之任。
《初学记·尚书令》引《汉官》:
秦代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汉因秦置之。
又《唐六典》则谓:
(秦)置尚书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
陈苏镇师长西席特殊对西汉“殿中”的空间范围与宫室布局进行了考证,指出西汉未央宫分为宫、殿、省三区。“殿中”区以前殿、宣室殿、承明殿等建筑为中央,有殿墙环抱,由“殿门”出入。温室殿则是天子寝殿,位于承明殿以北,在“禁门”内,称“省中”。北部“殿门”与“禁门”之间还有金马门和长秋门,将“殿中”区域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其外是生活做事区,有光禄勋等机构;其内则是天子及其赞助官员的办公理政区,有承明殿、玉堂殿、高门殿等建筑,而尚书以及侍御史、谒者等机构和朝堂等举动步伐,就位在承明殿“廷中”。换言之,西汉期间的尚书组织就位于宫内、省外的“殿中”区域,而这一空间布局也延续到了东汉。
光武帝定都洛阳,以南宫为中央,尚书也设于南宫。及至明帝朝北宫落成,洛阳南北两宫对峙格局形成(图1),尚书台仍在南宫而并未北迁。《后汉书·郑弘传》:章帝时,尚书令郑弘“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着之南宫,以为故事。”《后汉书·杨赐传》:“后(灵)帝徙南宫,阅录故事,得赐所上张角奏及前侍讲注籍。”《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李善注引谢承《后汉书》:“谢承父婴为尚书侍郎,每读高祖及光武之后将相名臣策文通训,条在南宫,秘于省阁。”东汉期间“尚书故事”又称“南宫故事”,足证尚书台设于洛阳南宫。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南宫云台殿失落火,“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汉末何进为省内宦者所害,袁术“因烧南宫九龙门及东西宫,欲以胁出让等。让等入白太后,言大将军兵反,烧宫,攻尚书闼”。汉末洛阳南宫的两次失火都延及尚书台,也解释尚书台位于洛阳南宫。不过,尚书台虽设在南宫内,但却在禁省以外。《后汉纪·光武天子纪》:光武帝定都洛阳,“(马援)初到,召诣尚书。有顷,中黄门一人引入,时在宣德殿。”东汉宣德殿几经增修,其最初为光武帝刘秀在省中日常办公的殿寝,马援受诏入宫,先诣尚书,再由卖力省内事务的中黄门引入宣德殿,解释东汉初尚书就位于省外。应劭《汉官仪》:“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郑樵《通志·职官略》:“后汉章和往后,尚书为机衡之任,尚书郎含喷鼻香握兰,直宿于建礼门,太官供膳,奏事明光殿。”尚书郎更值于建礼门内,而从建礼门到省中明光殿则还要路经神仙门,《唐六典》:“汉制:尚书郞主作文书起草,夜更直于建礼门内……奏事建礼门内,得神仙门;神仙门内,得明光殿、神仙殿,因得侍省中。”解释东汉尚书虽位于宫内,但却被置于省外,其空间布局该当跟西汉尚书一样,位于“殿中”的位置。
两汉尚书称谓也有变革,《唐六典》:“然后汉尚书称台,魏、晋以来为省。”《玉海·官制》亦谓:“后汉尚书称台,魏晋以来为省。”对此,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指出:“两汉尚书就机关说,称尚书台,或简称尚书,或径称台。三国、两晋,尚书称台也是到处皆是。”杨氏虽详细考证了两汉魏晋尚书的称谓,但对“尚书称台”究竟始于西汉还是东汉实在并未做出严格区分,而就传世文献来看,《唐六典》《玉海》的说法显然更为准确。西汉尚书称“台”者鲜见,东汉尚书称“台”则非常普遍,尚书台官员径称“台职”或“台官”,尚书郎则称“台郎”,值守尚书台则称“宿台上”或“直台上”。此外,东汉尚书还普遍称“台阁”,《后汉书·仲长统传》:“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台阁”条曰:“据《蔡邕传》邕上封事,以‘公府’与‘台’并称,所谓宫中,府中也。《黄琼传》《黄喷鼻香传》,喷鼻香上疏,皆谓尚书为台阁。”顾炎武《日知录》亦谓:“西京但有阁,而未以为官曹之称,至后汉始谓之‘台阁’。”而东汉尚书称“台”或“台阁”,该当是“因建筑的特色,遂移为官署之名称”,换言之,“台阁”实在是东汉尚书机构的衙署形制。
台是一种四方形高且平的建筑,《说文》:“台,不雅观,四方而高者。”《淮南子·本经》高诱注:“积土高丈曰台。”早期的台只是夯土之台,紧张用于宗教敬拜,其后以夯土台为根本,逐渐演化发展成独立的台榭建筑,台基呈平面方形或矩形,上建屋宇,周壁列阶析上。台榭建筑的大量涌现,大约始于西周之末到春秋之际,究其缘故原由,刘叙杰《中国古代建筑史》指出:“此时各地诸侯羽毛日益丰满,大建宫室楼台,竟成一时风尚,目的都是为了炫耀权势地位和知足生活上的奢淫。”及至汉代,历经高、惠、文、景四帝,社会承平日久,社会经济也日益复苏与繁荣,筑台之风再度兴起,《三辅黄图·台榭》中就整理了西汉宫苑内的筑台,可考者有汉灵台、柏梁台、渐台、神明台、通晒台、凉风台、鱼池台、酒池台、着室台、斗鸡台、走狗台、坛台、韩信射台、果台、东山台、西山台、钓台、通灵台、望鹄台、眺蟾台、桂台、商台、避风台。东汉灵台建于光武中元元年(56年),是目前仅存的一座大型灵台遗址(图2)。根据1975年汉魏洛阳灵台遗址发掘报告,可知洛阳灵台的不雅观象主体便是一座夯土构筑的两层高台,高台东西残长约41米,南北长约31米。台基第一层为周庑,周庑以内则为第二层夯土台基,每面宽27米,现土台残高8米余,周庑以及台基内留有窟室,当为官员办公与设备存放的空间设置(图3)。东汉尚书称“台”,参照洛阳灵台的形制与构造来看,尚书机构的衙署主体也当是一座大型的构筑在四方高且平的台基上的台榭建筑,而夯土高台内部可能也设有廊庑、窟室等空间举动步伐。
东汉尚书称“台阁”,解释台基上还建有阁,是一种土木稠浊的台榭建筑构造。“阁”初指固定门扉的小木桩,《尔雅·释宫》:“以是止扉谓之阁。”郭《注》:“门辟旁长橛也。”引申为置食品的横板,《礼记·内则》郑《注》曰:“阁,以板为之,庋食品也。”阁也涌如今早期的桥梁构造中,文献中称作“阁道”或“飞阁”,平座上建屋的阁即在此根本上发展而来,《营造法度模范》:“张衡《义训》:‘阁道谓之飞陛,飞陛谓之墱。’今俗谓之‘平座’,亦曰‘鼓坐’。”商周以来,木构架建筑就以台基、屋身和屋顶作为房屋的三个紧张组成。及至战国、秦汉,涌现了多层房屋以及高大的台榭建筑。而西汉中后期以来,随着传统礼制的冲破和社会不雅观念的转变,高台建筑逐渐为高层建筑替代,楼阁建筑得到进一步发展。汉画像中就涌现了许多楼阁建筑的图像,特殊是东汉期间的建筑明器,更是把楼阁作为创作的工具,这些楼阁每每高达三四层,最高的可达九层,而“每层用斗拱承托腰檐,其上置平坐,将楼阁划为数层。”例如河南焦作白庄6号墓出土的陶楼(图4),由院落、主楼、附楼、阁道四部分组成,个中主楼高1.92米,为七层重檐阁式建筑,在二层、四层置腰檐和平坐。河北桑庄出土汉墓绿釉陶楼也是一座范例的阁式建筑(图5),高五层,每层皆以腰檐、平坐区分,阁身即建筑在平座根本上,可见单体建筑的阁楼还是保留有些许早期“以板载物”之“阁”的构造特色。东汉尚书称“台阁”,其官署形制应是一座将“台”与“阁”结合在一起的复合式建筑,即先夯土筑台,再在台基上构木建阁,“井干广望,重阁相因”,由此将台、阁合二为一,并将其作为尚书的办公官署,“台阁”由此成为东汉尚书机构的一种专称。
尚书“台阁”的设立,为尚书规模的增扩供应了可能。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条曰:“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戎狄事。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光武帝改革尚书旧制,在尚书令、仆射之下分设六曹,时称“八座”,又设旁边丞各一人,其下尚书郎也由西汉时四人增至三十六人,三十六人分属六曹,每曹六人,其下连续再设令史二十一人,共计六十七人。西汉尚书还从属于少府,不过随着尚书组织的职能完善与政治地位的提高,东汉时尚书虽“文属少府”但实同独立机构。由此言之,东汉将尚书组织沿袭了下来,并将其与“台阁”结合在一起,这一变动不仅使新机构的规模、架构都得以重构,也为尚书职能的完善并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政务机构奠定了根本。
二.
尚书“台阁”的典藏功能及其天文意象
东汉王朝规复尚书建制,还专门设立“台阁”,这与尚书主文书的传统密切干系。历经新莽改制,西汉典章多有阙失落,光武建政以来积极延揽汉朝旧臣,对西汉一朝的“旧制”“故事”进行搜集。《东不雅观汉记·张纯传》:“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章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尚书台便是整理与厘定这些汉朝旧制的机构,《后汉书·伏湛传》:“光武登基,知湛名儒旧臣,欲令干任内职,征拜尚书,使典定旧制。”《后汉书·侯霸传》:“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时无端典,朝廷又少旧臣,霸明习故事,收录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于时者,皆施行之。”而台本身就具有一定防灾避灾功能,长期以来被作为典藏机构,例如西汉御史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东汉云台,“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阁,作为一种高层建筑也具有典藏功能,西汉时皇宫内有石渠、天禄、麒麟、白虎诸阁,《三辅黄图·阁》:“石渠阁,萧何造,所藏入关所得秦之图籍。至于成帝,又于此藏秘书焉。”又引《汉宫殿疏》:“天禄、麒麟阁,萧何造,以藏秘书。”由此言之,东汉尚书“台阁”之设一定程度上是出于文献典藏与整理的实际需求。
“台阁”在宗教人文层面也极具象征意义,尤其随着秦汉神仙方术的盛行,高台、楼阁每每被授予交通人神的功能,所谓“神仙好楼居,不极高显,神终不降”,先秦秦汉以来帝王为祈求与天沟通,每每不惜大肆筑台建阁,“以候天神之下”,仅汉武帝在位时,就先后建筑了柏梁、渐、神明、通天诸高台。而“台阁”作为一种宗教性极为浓厚的复合式建筑,不仅在现实中具有特定的文献典藏功能,其所具有的形而上的象征性与宇宙意象,也在相称程度上匆匆成尚书机构与“台阁”建筑的结合。
(一).
东汉尚书之别称
由于岁差,北斗在公元前第四千纪前后间隔真天极的位置十分靠近,其拱极运动在方案天极的同时,也天经地义地使其成为当时的极星,而这个被北斗绕极运动所方案出位于北极正中的圆形天区,古称“璇玑”(图6)。而在“璇玑”的划定中,北斗“天枢”“天玑(机)”及“玉衡”星具有主要意义,三星之名也被不断解构重组,不仅用来泛指北斗,也被用来指称尚书。
“天枢”为北斗第一星,早期曾充当过极星,是北斗拱极运动的枢纽,《新论·离事》:“北斗极,天枢,枢,天轴也。”东汉尚书被拟于北斗,就以“枢”为名,例如枢要、枢密,《后汉书·韦彪传》:“天下枢要,在于尚书。”李贤注:“《百官志》曰‘尚书,主知公卿二千石,吏人上书、外国戎狄事。’故曰枢要。”华峤《汉后书·陈宠传》:陈宠为尚书,“清闲枢密,谢门人,不复教,拒知友。”“玉衡”为北斗第五星,《文选·张衡〈东京赋〉》:“摄提运衡。”注引薛综曰:“衡,玉衡,北斗中星,主回转。”又《汉书·律历志上》:“衡,平也。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推敲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历代式盘中多以玉衡星为中央,正是玉衡为北斗中星主回转的直不雅观呈现。而东汉期间,“枢”“衡”的组合就普遍被用来比喻尚书,以取其枢纽、轴心之义,《隶释·山阳太守祝睦后碑》中就载墓主祝睦擢拜尚书、尚书仆射,颂词称其“陟泰微,准枢衡。”“枢衡”之称对应的正是尚书、尚书仆射之职。
“天玑(机)”为北斗第三星,机有机心、轴心之义,东汉也以“机事”指称尚书,《后汉书·胡广传》:尚书仆射胡广“典机事十年。”尚书典“机事”,“机事不密则害成”,因此尚书又称“机密”,《后汉书·陈忠传》:陈忠,“明习法律,宜备机密,于是擢拜尚书。”《后汉书·黄喷鼻香传》:“惟机密端首,至为尊要。”李贤注:“谓尚书令”。尚书令地位尊要,因此称“机密端首”。“枢机”指称尚书则更为普遍,任职尚书台则称“典枢机”“在枢机”“管枢机”,《后汉书·徐防传》:尚书郎徐防“职典枢机,周密畏慎。”《后汉书·陈宠传》:尚书陈宠“清闲枢机,谢遣门人。”《后汉书·文苑列传上》:尚书令黄喷鼻香“遂管枢机,甚见亲重。”“机衡”也是尚书别称,《后汉书·郎顗传》:“尚书职在机衡。”《太傅胡广碑》:尚书仆射胡广“内正机衡”“入参机衡”。可见,“枢机”“机衡”本泛称北斗,东汉被用作尚书的别称,而称谓背后反响的则是东汉尚书的地位。
(二).
东汉尚书的分曹
东汉尚书台内部的组织架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北斗崇奉的影响。西汉中后期,尚书组织不断增扩,由四曹增至五曹;及至东汉,“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尚书机构规模的扩大势必要求其组织架构更加细化,因此光武帝时将尚书从西汉时五曹增至六曹(图7)。
东汉尚书何以分六曹,当与斗魁文昌宫存在一定的“法象”关系。《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年夜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司马贞《索隐》引《春秋元命包》:“年夜将建包曰上威武,次将正旁边,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灾咎,司灾主左理也。”斗魁文昌宫为北斗配属星官,共六星,六星各有所司,古称“六府”或“天府”,《晋书·天文志上》:“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计天道。”《石氏星经》:“文昌六星,如半月形,斗魁前,为天府,主天下集计事。”与文昌宫“主天下集计事”相类,东汉尚书诸曹“典天下岁尽集课事。”值得把稳的是,尚书六曹的划分就被认为与斗魁文昌宫六星干系,李隆基《送张说巡边》:“三台入武帐,八座起文昌。”尚书令、仆射与六曹尚书被尊称为“八座”,“八座”之设就被认为是比拟于文昌,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尚书为文昌天府,众务渊薮。’《鼠璞》‘今以六曹尚书为文昌。’成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天子六曹尚书似之,故以文昌为尚书美称。”这些材料虽晚出,但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尚书诸曹与文昌诸星之间的关联,东汉尚书台增至六曹,该当是法象斗魁文昌宫之缘故。
(三).
东汉尚书的权益内容与范围
从西汉到东汉,尚书权益内容与范围发生了非常大的变革。陈树镛《汉官答问》以《汉书》为中央,概括出五项尚书的权益:“大臣有罪,则尚书劾之(见《王嘉传》)。天子责问大臣,则尚书受辞(见《朱博传》)。选第中二千石,则使尚书定其高低(见《冯野王传》)。吏追捕有功,则上名尚书,因任命之(见《张敞传》)。刺史奏事京师,则见尚书(见《陈遵传》)。”陈氏的总结局限于西汉,而黄留珠师长西席参考了陈氏的方法,以范晔《后汉书》为中央对干系材料进行了梳理与归纳,确定出了东汉尚书权益的五十三项详细内容,并将其归纳为十二类:出纳王命;掌故事机要;处理臣民章奏书表;诘问;议政;选举;断狱;劾奏陈谏;武事;庶务;文事;礼仪。而如果将《后汉书》与其他文籍进行校验的话,十二类权益之外,东汉尚书还有考课、外事、食货、治安、工程五类非常常性权益。可见,此时尚书的权益已然非常的广泛且繁杂。综合陈树镛与黄留珠的梳理与总结,可以明显看出东汉尚书的权益范围较之西汉发生了显著增扩,原来丞相、御史以及九卿的部分权益不仅被移转至尚书机构,选举、任用、考课、刑狱诛赏等也都成了尚书法定的权益,使尚书台“经办统统,无所不总”,成为名副实在的国家行政中枢。
东汉尚书的权益范围宽泛,“经办统统,无所不总”,汉魏六朝以来士人常以“七政”称之。《后汉书·陈藩传》:桓帝时,陈藩征为尚书仆射,上疏曰:“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又《山阳太守祝睦后碑》载墓主祝睦先后擢拜为尚书、尚书仆射,“七政錧辖,佐辅斗枢。”晋人挚虞《尚书令箴》谓:“舜纳大麓,七政以齐。千里之应,枢机在身”又《齐故侍中假黄钺左丞相文昭王墓志铭》:墓主王润除尚书左仆射,“参酌元气,燮谐治本,万机斯缉,七政以齐。”而所谓“七政”,《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司马贞《索隐》引《尚书大传》:“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性,所以为政也。”又引马融注《尚书》:“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剽金,谓太白也。日、月、五星互异,故名曰七政也。”“璇玑玉衡”是北斗的另一种表述,而北斗的执掌概称曰“七政”,“七政”既表征天象中的日月五星,但又不局限于此,其内涵包罗万象,基本上席卷了四季运转以及天地人三界的各种事务。或许是受天学与经学的影响,东汉士大夫不仅将尚书与北斗比较附,更将尚书“无所不统”“众务渊薮”的权益与北斗“七政”相媲,建构成一种“天人”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
东汉尚书的政治地位
两汉更迭之际,尚书机构的政治地位得到了非常显著的提升。《通典·职官四》:汉承秦置设尚书,“通掌图书、祕记、章奏之事及封奏,宣示内外而已,其任犹轻。至后汉则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仰。故李固云:‘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推敲元气,运平四季;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令及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历经两汉之际政权的更迭,汉朝的国家行政中枢发生了一个显著变革,三公名义上虽为宰相,但随着尚书台的设立与崛起,朝中形成了“三公‘为国栋梁’,尚书踞‘机密端首’,两者共行宰相职能”的格局乃至涌现尚书地位重于三公的局势,《后汉书·陈忠传》:“汉典往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实在,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旁边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尚书见任重于三公”的说法或许夸年夜的身分,但也在相称程度上解释东汉尚书地位爱崇,远非西汉尚书所比,而且从时人“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的说法来看,“尚书见任重于三公”格局或有其天象上的渊源。
尚书地位爱崇,虞诩、李固等士大夫都普遍将尚书比于天之喉舌或北斗。《后汉书·左雄传》:尚书仆射虞诩上疏推举左雄“宜擢在喉舌之官”,顺帝遂拜左雄为尚书,再迁尚书令。《后汉书·李固传》:“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推敲元气,运平四季。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汉儒视阈中,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是全国政务中枢;而北斗为天之喉舌,“推敲元气,运平四季”,是自然秩序的枢纽,基于“天人交感”,北斗与尚书被建构成一种自洽的对应。值得把稳的是,北斗附近有“三公”星,《史记·天官书》:“旁三星三公。”张守节《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晋书·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斗杓东(南)与斗魁西各有一组“三公”星,敦煌星图中北斗附近就有两组“三公”星(图8)。“三公”星官表征太尉、司徒、司空,赞助北斗“佐机务”“调七政”,不仅地位不及北斗,还受到北斗的制辖,《春秋合诚图》:“天理在斗中,司三公,如人喉在咽,以理舌语。”宋均注:“斗为天之舌口,主出政教。三公主道宣君命,喻于人,则宜如人喉在咽,以理舌口,使言有条理。”《不雅观象玩占·天理》引《巫咸》:“天理,水官也,主司三公,纠贵臣。”斗魁“天理”四星象征朱紫之牢,是“司三公”的关键,换言之,东汉“尚书见任重于三公”的形成有其天象上的依据。
综上,尚书台之设与“台阁”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意涵是紧密干系的,而“将建筑空间与某种超自然力的不雅观念相联属,是古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征象,从而使建筑空间在许多文化中具有了某种‘天启’的意义,也使得那些具有文化表征性的神圣建筑,具有了形而上的象征意义与原型建筑的特色。”东汉建政以来,统治集团不仅将尚书组织沿袭下来,还专门为其设立“台阁”,此举固然有出于文献典藏的现实需求,但从东汉尚书之别称、权益内容、政治地位以及尚书分曹等情形来看,尚书与“台阁”的结合是为了对应天象中的北斗,换言之,尚书台的设立具有非常深刻的天文意象,是法象北斗的产物。
三.
经学、谶纬与“台阁”设立的知识背景
“台阁”作为一种“通天”的宗教性建筑形式,本是帝王探察“天文”、晓悉“定命”的一种空间场域,东汉帝公法象北斗,将尚书机构与“台阁”建筑结合在一起,无疑是希望通过“台阁”实现“天文”与“人文”的对应,汉儒称之为“官制象天”。而尚书“台阁”法象北斗而设,其背后不仅涉及专制皇权的运行,更涉及以北斗栓系周天列宿的天象不雅观,以及由汉代经学、谶纬之中衍生出的“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
古人不雅观象授时,把稳力紧张集中在天球上的两大区域,其一为北斗所在的北天区,该区终年常见不隐;其次为二十八宿所在黄赤道带,该区一年之中总有部分星宿隐而不见。两区并非彼此分隔,而是通过北斗栓系成一个整体。《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朱文鑫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考据,指出以帝星为出发点,斗杓末星可连至角宿,即“杓携龙角”;当南斗中天时,北斗玉衡星与南斗遥相呼应,即“衡殷南斗”;斗魁四星恰能与参宿两星连成直线,似白虎之首以魁为枕,即“魁枕参首”。以北极星为中央,通过北斗与星宿中几个相对主要的主宿相互栓系,进而统摄周天列宿。而公元前5世纪战国曾侯乙墓漆箱星图(图9),则是另一种有别于《史记·天官书》的天官体系。漆箱星图四周以篆体环书二十八宿宿名,正中心则用篆书绘一“斗”,表示北斗星,而“斗”字特意延长出四条线分别指向二十八宿中的心、危、觜、张四宿,而四宿正是东、西、南、北四宫的主宿。冯时师长西席就指出:“这张图补充了《天官书》中所没有讲到的北斗与南宫诸宿的关系”,“它们代表着同一体系的不同发展阶段,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拱极星与二十八宿的这种独特关系的确立,至少不会比曾侯乙墓的时期更为晚近。”然而,无论是《史记·天官书》,还是曾侯乙墓漆箱星图,两种天象体系的基本构造却是同等的,都将极星与黄赤道带上的星座紧密地栓系在一起,建立起星象之间的整体构造,而个中的北斗正是统摄周天列宿的枢纽。
北斗在天文学上不仅是不雅观象授时的紧张星象,同时还指建天极,并与周天二十八宿相互栓系,成为天象体系的枢纽。基于此,北斗在宗教崇送上也被不断“神圣化”,成为汉人崇奉体系中最高天帝“太一”巡行的辇车。《史记·天官书》:“斗为帝车,运于中心,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季,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司马贞《索隐》引宋均曰:“言是大帝乘车巡狩,故无所不纪也。”《尚书纬》则谓:“北斗居天之中,当昆仑之上,运转所指,随二十四气,正十二辰,建十仲春。又州国分野,年命莫不政之,故为七政。”北斗不仅规范阴阳、五行、四季、十二辰及二十四节气等韶光秩序,还决定州域分野,栓系人间秩序的治乱。因此,在汉儒的视阈中,北斗既表征“天帝”,又被授予“人君”的意涵,《春秋元命包》:“斗为帝令,出号布政,授度四方,故置辅星以佐功。斗为人君之象,而号令之主也。”山东嘉祥武梁祠北斗帝车画像石就非常形象地展现了“斗为人君”的不雅观念。基于汉儒“天人交感”的思维构造与模式,北斗的宗教与政治意涵也逐渐超越了其天文意义,“君王与北斗之间有着神秘的感应,人间君王统治的合法性,其权力的来源在于天上的北斗。”北斗成为“天道”之所系以及“定命”之所依归,人间帝王想要坚持与巩固统治就必须“法斗而治”,这种“法斗”的政管理念不断向当时的主流儒家思想渗透,并形成了汉代儒家经学与纬学中非常突出且主要的一个主题。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经学日益繁荣,尤其是在占星学—阴阳五行说强势影响下,汉代经学险些对“五经”原始意义进行了颠覆,并通过对宇宙万物的阐明,重构了全新的宇宙不雅观——天人范式。而在这一范式影响下,儒家经学与专制王权的结合更加紧密,“法斗”理念也伴随经学进入统治集团的思维构造中。《后汉书·光武帝纪上》:“王莽天凤中,乃之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李贤注引《东不雅观汉记》:“(光武)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又《后汉纪·光武天子纪》:“世祖讳秀,字文叔。……尝之长安,受《尚书》,大义略举。”刘秀从前曾前往长安受《尚书》学,而《尚书》中论“天”的文本非常多,诸如“天之死灭”“续命于天”“行天之罚”等,显示商周先民具有强烈的定命思想,敬畏定命也被商周统治集团视作事天治世的最高原则。根据马士远师长西席统计,在今传五十八篇《尚书》中“天”字涌现107次,与之同义的“帝”字涌现了34次,《尚书》商周部分篇章更因此“定命”为统领,而这种“定命”不雅观念“在‘《书》教’传统的形成过程中,国运定于定命之主题意识亦代代相传,至秦汉而有过之而无不及,直接影响着汉代统治权的合法性论证,在两汉帝国的建立与巩固等多方面都发挥了主要的培植性浸染。”光武帝刘秀从前跻身学林,光武诸将“亦皆多近于儒”。登基以来,光武“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对《尚书》学更是推崇,根据学者干系研究,光武朝无论是治术,还是国之大典及意识形态建构中,《尚书》学都处于核心地位,而“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之语就出自《尚书·舜典》。由此言之,尚书“台阁”的设立不仅是延续前朝旧制,而是根植于深厚的经学思想根本上,是东汉统治者求诸“定命”的一个结果。
除了儒家经学的影响,西汉后期以来谶纬之学的繁荣,则进一步将“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投射进政治生态中。谶纬因此阴阳五行学说为核心,比附儒家经学而形成的一个内容繁杂的神学知识体系,个中不仅包含有星占、风角、物验、推历等详细的知识与技能,同时还蕴含有浓厚的政治隐喻与意图。大量成书于两汉之际的纬书中就广泛收录了各种“法斗”的文本,例如:
《春秋感精符》:“人主含天光,据玑衡,齐七政,操八极,故明君贤人道得正,则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春秋合诚图》:“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子有七政也。”
《春秋汉含孳》:“天子以是昭察,以从斗枢,禁令天下,系体守文,宿思以合神,保长久。”
《春秋佐助期》:“天子法斗,诸侯应宿。”
《春秋说题辞》:“斗居天中而有威仪,王者法而备之。”
《春秋运斗枢》:“五帝所行,同道异位,皆循斗枢机衡之分,遵七政之纪”;“天有将相之位,佐列宿位衙,皆据琁、机、玉衡,以齐七政。”
《孝经援神契》:“宓戏作易立卦以应枢。”注云:“应斗枢,发节移度,故作八卦,化方面。”
《易纬坤灵图》:“遂皇始出,握机矩,是法北斗而成七政。”
《易纬通卦验》:“遂皇始出,握机矩,表计宜。”郑注:“矩,法也,遂皇,谓遂人,在伏羲前,始王天下,但持斗运机之法,指天以施教令。”
《礼斗威仪》:“宫主君,商主臣,角主父,征主子,羽主夫,少宫主妇,少商主政,是法北斗而为七政。”
“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脱胎于以北斗栓系周天列宿的天象不雅观,但有别于经学知识体系,纬书中“法斗”的文本被授予了更加显著的神学属性与政治意向,试图将政治与社会纳入一个统一的王权秩序之中。对此,葛兆光师长西席就曾指出:汉代纬学之兴,“一方口试图以理论与经典在知识体系中提升自己的文化等级与品位,一方口试图以这一套席卷诸家,包笼天地人神,贯通终极空想、思想道德、制度法律与详细方术的知识系统干预政治,以建立空想的秩序。”随着纬学的发展,尤其是东汉统治集团的支持,纬学中“法斗而治”的理念与王权政治的结合也由此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光武帝刘秀也深受谶纬之学的影响。赵翼《廿二史札记》“光武信谶书”条曰:“是谶记所说实于光武有征,故光武尤笃信其术,乃至用人行政亦以谶书从事。”光武建政以来,“廷臣中有信谶者则登用之,其不信谶者则贬黜随之”,乃至“光武之信谶书,几即是圣经贤传,不敢有一字致疑矣。”统治集团的迷信助推了纬学的繁荣,《后汉书·方术列传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时宜者,皆骋驰穿凿,争谈之也。故王梁、孙咸名应图录,越登槐鼎之任,郑兴、贾逵以附同称显,桓谭、尹敏以乖忤沦败,自是习为内学,尚奇文,贵异数,不乏于时矣。”谶纬之学对“光武复兴”的意义重大,及至东汉一统,纬书的政治地位也得到相称大的提升,官吏任免、礼乐封禅、经学内容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纬学的影响。而为防止有人制造图谶干乱统治,光武帝对纬书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理与纂集,并以官方的形式“宣告图谶于天下”。终极,在统治集团的强力支持下,“谶纬神学成为统治者所崇奉的辅导思想”,乃至成为“国宪”。“法斗”作为谶纬之学中非常主要的一种政管理念,显然也会伴随“光武复兴”而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一部分,而东汉尚书“台阁”法斗而设的背后不仅有经学上的知识渊源,显然还有来自谶纬学说的理论支撑,这一套综合的知识体系为东汉新生的皇权及权力中枢的重构供应了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与依据。
两汉之际“奉天法古”思潮盛行,“天文”被汉儒不断地颠覆、解构,授予其浓厚的神性与道德行,并通过经学与谶纬之学的诠释,衍生出“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这套综合的知识体系也成为王权政治以及官僚制度合法性的理论依据。《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吾闻圣王所取,仪金天之大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
”《论衡·纪妖篇》则谓:“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对付天官系统与官僚体系之间详细的对应关系,汉儒内部虽各有差异,但“官制象天”“法天建官”的思想基本上是同等的。北斗作为统摄周天列宿的枢纽,被视作“定命”之所系以及“天道”之所依归,基于“天人交感”的思维模式,“法斗而治”也很自然的被投射到王权统治秩序之中,构成皇权统治与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来源。光武建政之初,虽在台面上组织了一套以三公、九卿为首的中心政府,但朝政大权已被集中至尚书“台阁”。东汉尚书“台阁”法象北斗而设,虽与西汉尚书组织存在一种承前启后的制度关联,但无论是政治地位、权益范围、组织构造,还是称谓制度、官署形制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革。换言之,尚书“台阁”之设并非大略地相沿前朝旧制,而是统治集团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基于一套源于天学、经学与纬学的综合知识体系,以“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为核心而对行政中枢机构进行的一次重构与再造。
四.
余论:“知识—权力”理论视角下的“台阁”
东汉尚书“台阁”的设立,不仅涉及权力关系,更涉及与权力干系的知识构造。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曾指出:“我们该当承认,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由于知识为权力做事,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由于知识有用,权力才利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权力和知识并非是相互对立的,相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权力为知识的生产供应策略与环境的支持;另一方面,知识则通过生产真理话语为权力的运作供应必要的合理性论证。换言之,权力须要通过知识以及知识依赖的意义系统以发挥浸染,而知识则通过定义权力的运作而使之合法化。从“知识—权力”理论视角来看,东汉尚书“台阁”的设立,不仅直接涉及到国家权力的运作机制,还涉及尚书“台阁”得以设立的知识话语体系,倘若仅从官僚组织、法律规范、职员组成等范畴来理解古代国家权力的运行显然是不足的。
东汉尚书“台阁”的设立,是秦汉政治系统编制转型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标志,个中专制皇权的强化当然是系统编制变革的一个诱因,东汉统治者欲提高尚书的地位故意利用了天文而使之合理化,但必须指出的是,经由儒家经学、纬学等知识建构出来的这套“官制象天”的思想理论,显然更是东汉尚书“台阁”得以设立的主要缘故原由。皇权强化强调的是权力实体,“官制象天”则强调的是思想文本,前后成分实在并不冲突,而是一种互补关系,尤其是在详细的历史语境中,思想的状况更为繁芜。汉儒视域与思维中,“天文”不仅这天、月、星辰的自然布列与运行,个中还蕴含了“定命”或“天道”,是宇宙与社会秩序的终极依据与来源,《汉书·艺文志》:“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休咎之象,圣王以是参政也。”基于汉儒“天人交感”的思维模式,“天文”与“人文”被建构成一种自洽的对应,《汉书·天文志》:“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张衡《灵宪》亦谓:“众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在汉儒看来,“天文”与“人文”从来就不是彼此割裂的,相反二者紧密交织在一起,“官制象天”正构筑于这样一种“天人交感”的思想根本上,并经由经学、谶纬的知识文本逐渐衍生出“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而东汉王朝的建立则为这一政管理念的付诸实践供应了契机。
东汉是中国古代历史中一个非常分外的王朝,其名曰“汉”,但实质上却是继秦、西汉、新朝之后,一个以宛颍、河北、关陇三大区域豪族集团为核心,通过武力崛起的新王朝。东汉皇室起于乡里,虽是汉朝宗室,但与西汉皇室的亲缘关系非常疏远,加之此前鼎新汉政权的败亡,葬送了“民心思汉”的有利形势。因此光武建政之初,政权合法性就一贯受到各方的质疑与寻衅,光武帝刘秀也不得不与各大地方盘据政权展开激烈的“定命”之争。历经两汉之际的社会与政治失落序,光武帝刘秀虽成功地实现了汉室的“复兴”,但“定命”依然是东汉政权亟需办理的问题,“为了填补这一毛病,巩固自己的统治,刘秀一方面采纳方法加强皇权,一方面又高擎汉室大旗,大力鼓吹汉家傍边兴、定命在刘秀等神秘不雅观念。”在国家制度与权力运行过程中“法象天文”,则成为光武帝刘秀及其“继体守文之君”彰显“定命在汉”的一种主要办法,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知识”与“权力”二者紧密的结合,尚书台应运而生。因此,东汉尚书“台阁”的设立,固然出于专制皇权强化的现实政治须要,但由经学、纬学等知识所建构的这套“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无疑在这场系统编制重修中起着引领性浸染,乃至可以说尚书“台阁”之设,是新兴的东汉皇权基于“法斗而治”的政管理念而进行的一次制度变革。
[原文揭橥于《形象史学》2023年春之卷(总第二十五辑),注释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