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天津港的标志性建筑,大沽灯塔呈圆型,为红白相间平行条纹外不雅观,塔顶部分有6面赤色的壁板,相间有金黄色的花格窗,持重朴实。大沽灯塔共11层,塔高38.3米,灯高35.6米,塔顶所装灯器的灯光射程可达17海里,无论在夜间,还是恶劣的景象条件下,大沽灯塔都可以起到良好的助航效果,素有“夜海明珠”之美誉。
大沽口处设置航标最早可追溯至元朝,随着海运的兴起,船进出大沽河(即海河)日渐增多,当时河口浅滩诸多,技能条件掉队,时常发生海难。于是,船民在沽口浅滩处垒起石堆,点起狼烟篝火,指明危险地带,作为航行标志。
1878年8月4日海关在大沽拦江沙外设第一艘灯船,1958年12月,大沽沙航道被停滞利用,灯船移位到新港主航道最南真个入口处,大沽灯船在大沽沙航道服役整整80年。
随着海上运输奇迹的发展,来回天津港的国内外船舶日益增多,而这艘灯光高度仅10.5米射程11海里的清朝末年灯船的技能状况远远不能知足国内外海轮安全航行的须要,培植灯塔势在必行。
1952年,华北航务局新港工程局的工程技能职员在新港南防波堤外打了几根钢桩作为建塔根本,不料一天夜里风暴突起,把钢板桩冲得无影无踪,建塔一事便由此中断。
1963年,有关部门再提建灯塔事宜,交通部天津港务局的报告称,大沽灯塔外海不雅观测站原系1958年前为了担保国内外海轮进出天津港的安全及科研单位现场勘测实验研究之用,提出设计哀求之后,在修正补充技能设计时,根本部分已开始施工,却于1961年歇工,现因生产与科研事情急需重新建造。但因各类缘故原由,建塔未能如愿。
1968年,大沽灯塔由交通部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一航局一处施工,天津航道局卖力灯塔定位、挖槽施工,上海航标厂承担灯机、灯器制作及安装,天津工艺美术设计院和天津家具五厂卖力室内装修设计和家具制作装置。该工程1971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工期六年,1978年5月1日建成正式发光。
1988年,大沽灯塔被天津市公民政府付与“最佳精神文明窗口”前辈单位的称号。2006年,大沽灯塔作为《当代灯塔》之一,被列为特种邮票在全国发行,向全国及天下展示了它的雄姿。
大沽灯塔的建成,补充了我国在海上培植大型伶仃式建筑物的空缺。它以导航为主,兼供海洋水文、气候测验、港务监督等用。它标志着我国水运工程的技能水平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近海工程供应借鉴。
至今,大沽灯塔已经持续发光38年,始终保持着良好的运转状态。俏丽的大沽灯塔以她的骄姿傲立在天津新港大沽口,为天津新港水域内各种水上活动供应安全的助航做事,为海洋强国培植贡献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