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锐智 来源:绵竹市档案馆

勘测

抗日轰炸场景建筑设计 材料设备

1941年9月7日,为寻址培植轰炸场(空军投弹演习园地),航空委员会发文与绵竹县政府联系后,派工程职员来到绵竹与县政府接洽。
县政府调集有关职员商榷帮忙办法。
9月26日起,航委会工程职员及绵竹县帮忙职员前往拱星、富新、绵远三乡进行实地勘测,初步决定选址以拱星乡复兴场为出发点至富新与绵远两乡交界之绵远河河滩地及其周边菱形区域作为投弹演习的园地。
至10月7日勘测完毕,工程职员将绘制好的图表带回成都。

1941年民国绵竹县政府关于轰炸场拆迁费发放环境的代电(绵竹市档案馆藏)

波折

培植轰炸场的传开后,轰炸园地区所牵扯到的机构和百姓因各有苦衷而对培植轰炸场都有一定抵触。
纷纭呈请县政府缓建缩建或另移他处兴建。
绵竹县官硼宋堰水利协会认为建筑轰炸场对绵远河水利工程妨碍巨大,而请将轰炸场出发点下移。
拱星乡第四保、第七保乡民以“地瘠民贫、出产不丰”、“沿河建筑,勿占良田”等由呈文县政府另地勘测或缩减范围建筑。
绵远乡第七保、第八保乡民以建筑机场,占用田地导致“生活断绝”、“妨害农田水利”协请县政府收回成命,另择地点建筑。
抗战期间,为增援前哨将士作战,农人本就承担者过重的赋税,而一旦其赖以生存的地皮(房舍)被占用,其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因此拱星、富新、绵远三乡百姓对建筑轰炸场均持反对态度。
绵竹县政府接到各界请愿文书后,除对有关百姓进行开导安抚外,另依次转呈四川省政府、航空委员会军政厅处理该问题。

同年11月,四川省政府与航空委员会军政厅商洽后,将航空委员会军政厅的处理结果以电文的办法发送给绵竹县政府。
电文内容对田地征用用度,房屋拆迁用度,农作物丢失用度都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该(轰炸)场将来修建……占用民地,拟应征买。
所有房屋……丢失,并均给以拆迁费。
”“此项轰炸场并无场面,如将来练习投弹时,场内田禾农作物倘有丢失,则按照所丢失之面积,给以青苗丢失费。
”上述举措担保了轰炸场征地拆迁得以顺利进行。

拆迁

1942年2至3月初,县政府调集拱星、富新、绵远三乡乡长及投弹目标内各保保长与航空委员会空军第一总站绵竹轰炸场丈量队商榷拆迁办法。
首先由各乡乡长保长卖力对拆迁区内各住户宣扬阐明拆迁修建轰炸场,进行国防培植,抗击日本侵略的必要性。
其次绵竹有关方面与丈量队组成调查组调查登记拆迁区内各住户田地房舍等情形,作为后期给以拆迁补偿用度的依据(经费由航委会核发)。
末了由各乡公所寻觅新的地址供各拆迁户迁居利用。
11月,航委会空军第一总站将拆迁费汇至绵竹县政府,县府当即组织富新、绵远两乡士绅成立拆迁委员会,卖力办理拆迁干系事宜。

经由细致的调查与准备,1943年3月9日,空军第一总站派工程职员会同绵竹县政府事情职员携款至富新、绵远两乡公所,调集当地居民,照调查清册逐户核对发放拆迁款项。
个中富新乡拆迁99户,绵远乡拆迁70户。
两乡发放瓦房、草房拆迁用度合计160314.25元(详见下表)。
并把轰炸场附近的马头寺、三会庵、廖家祠、东岳庙及周边公地作为居民临时迁居居住之所。
至本年5月初,两乡所处轰炸场内所有房舍、竹木等全部拆除砍伐完毕。

富新、绵远两乡拆迁用度明细表

培植

拆迁完成后,航委会空军第一总站动手征用民工,投入物力,兴建轰炸场内各项建筑。
在绵远河中央修建圆形投弹目标一座(三合土材质)。
在轰炸场边界建直角形标示四座(三合土材质),标示外边长15米,内边长11米,厚4米,个中两座标示分别位于投弹目标高下游,另两座标示位于富新乡邱家院附近,绵远乡张家院附近。
瞭望台三座,由杉木建筑,共两层,底部10米见方,总高15米,分别位于杜家巷子、勾家院子、廖家坟附近。
用以不雅观察飞机来去及投弹目标命中与否。

1941年民国绵竹县政府为呈报勘测轰炸场办理环境的代电(绵竹市档案馆藏)

空军第一总站在绵竹下设靶场管理所,办公处位于公园西式礼堂内,卖力轰炸场的运行与掩护。
管理所内有电台一部,直接与成都司令部联结,飞机练习投弹前一日,由成都司令部关照绵竹靶场管理所,绵竹方面即发出关照,让轰炸场内百姓避出场外避免误伤。
同时,用石灰粉划线将轰炸场边界的四座直角形标示相连,练习投弹时统统人等不得入内,用以担保公民的安全。
据当年居住在轰炸场附近现今已有九十多岁的一位老人回顾:“每次飞机来临时,巨大的引擎轰鸣声,机枪扫射声,炸弹爆炸声,吓的圈里的猪团团打转。

移交

1945年9月,日本宣告无条件屈膝降服佩服,中国抗降服利。
11月15日,奉航空委员会令结束绵竹靶场管理所,轰炸场内三座瞭望台及其他建筑移交地方。
并由绵竹县政府委托富新、绵远两乡妥善管理。
绵竹轰炸场结束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