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我院(浙江省宁波市公民审查院)受理犯罪嫌疑人陈某银、陈某丰、徐某庆涉嫌集资诱骗罪一案。
起诉见地书显示,2017年5月,经顾某先容,徐某庆将自己一手创建的某海公司某理财平台以60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陈某丰、陈某银。
此后徐某庆连续帮助推广,陈某丰、陈某银则以该平台向社会造孽集资,造成1亿余元资金无法兑付。

还原犯罪嫌疑人笔录,老板陈某丰是渔民,陈某银是出租车司机,两人都没有理财从业经历,居然花600万元买一个理财平台,“渔民和出租车司机赢利意识也太强了吧?手段还这么高明?”我产生了第一个疑问。

杭州蓝恒建筑设计 常用设备

蹊跷的是,陈某银、陈某丰虽为某海公司老板,但两人对购买某海公司和公司经营的详细细节皆是一问三不知。
“某海公司真是陈某丰、陈某银实际掌握的?会不会有幕后老板?”我产生了第二个疑问。

随着进一步阅卷,以司机身份陪同陈某丰、陈某银投案自首的顾某进入了我的视野,由于顾某对某海公司的运作过程非常清楚。
“这个貌似与案件无关的证人,怎么比老板还理解某海公司的运作情形?”我产生了第三个疑问。

带着这三个疑问,当我在接待被害人来访时,特意讯问被害人是否打仗过顾某。
被害人反响,公司爆雷后,顾某代表该公司在杭州接待过被害人。
“顾某凭什么代表公司在杭州接待被害人?”我产生了第四个疑问。

这四个疑问让我意识到,这个“司机”不大略。
但令我迷惑的是,不仅陈某银、陈某丰、徐某庆均未指认顾某,连某海公司所有员工都一口咬定老板便是陈某丰和陈某银,个中一人还特意强调顾某不是某海公司的人。
案件貌似陷入一团迷雾之中,但员工的一句特意强调,却让我警觉起来。

再回到案件中。
我重新整理思路,详细梳理了在案证据,创造一笔蹊跷的转账记录,是公司财务打给陈某丰的,数额不大,只有10万元。
“顾某说让我们买一些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老板。
”陈某丰、陈某银均供述,在他们参与之初,顾某曾嘱咐公司财务打给他们10万元,让他们买衣服把自己包装成老板的样子。

这是一个很有代价的细节,我有了新的思路:陈某丰、陈某银的供述是否可以解释,顾某可以支配涉案公司的财务职员以及公司资金——这是老板才有的权力。

比对银行流水,我创造顾某与涉案账户有频繁大额资金往来,且顾某与涉案账户开始资金来往的韶光要早于陈某丰、陈某银二人几个月。
从银行流水中,我又找出了陈某丰、陈某银将涉案资金大额取现与顾某账户大额现存之间的对应关系。
尤其是有一次,陈某丰取现200万元之后一小时旁边,顾某的账户存入200万元。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徐某庆、陈某银和陈某丰均指认顾某、金某实际购买了该涉案集资平台并且实际经营。
陈某丰、陈某银供述,公司的真正老板是顾某,他们二人只是顾某找来做挂名老板的。
徐某庆还供应了平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上买方的署名正是顾某。

三人同时指认,某海公司还有其余一名实际掌握人金某。
金某虽然不出面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但是决策和履行了合资购买平台、带员工培训、在杭州另设办公园地等公司的重大事变。
侦查机关根据审查机关供应的补充侦查提要,远赴上海、杭州、温州取得主要证据。

而某海公司的员工之以是异口同声作伪证,是由于所有员工都是顾某的亲戚。

至此,一场的哥和渔民充当挂名老板的闹剧终于原形大白。

经我院提起公诉,2020年10月28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顾某、徐某庆、陈某丰、陈某银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诱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顾某、徐某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某丰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银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20万元。
顾某、徐某庆提起上诉。
2021年1月21日,浙江省高等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2020年7月1日,我院以涉嫌集资诱骗罪对金某提起公诉。
2021年5月18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处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金某提起上诉。
2021年8月,浙江省高等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转自:审查日报 口述:杨雪会 作者:蓝恒 蒋杰)

来源: 山东省公民审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