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随意砍树、填占水域,宜保护自然生态,保留村落庄风貌。

不许可利用大理石、镜面石材、艳色材料及其他昂贵建材用作铺装或
建筑物构件,宜凸显乡情,选材、用材应与屯子风貌吻合。不许可利用原色不锈钢、PVC塑料等与屯子风貌不符的材质用作栏杆或建筑构件,宜材质
折衷,建筑材料的色彩、材质应与建筑物风格相折衷。
不得培植大面积硬化园地和非生态型停车场,不得纯挚向城市化看齐,宜合理布局公共活动园地。不栽种胸径超过20厘米的大规格树木和不易养护的花草,宜栽种本土树种、乔木、果树和多年生花草、爬藤类绿化,减轻养护本钱。不得新建高度超过1米的非功能性实体围墙,宜采取通透式围墙,倡导矮墙、绿篱。不得对河道(池塘)、山坡作非生态驳坎或硬化,宜自然护坡,生态通透。不得未批先建,宜遵照方案,合法培植。不得过度利用墙绘和乱写乱挂标语口号,宜色彩折衷,恰到好处。不得进行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和过度人为造景,宜布局有道,实用实效,保留村落庄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