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点多量大
为大家的衣食住行供应了便利
但由于这类场所随意马虎涌现
可燃物多、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
“小场所”可能会发生大事件!
什么是“九小场所”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阛阓(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社;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澡、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州里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调理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传授教化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投止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投止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投止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发卖、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发卖、储存场所。
小型住宿场所消防安全检讨标准
1.住宿场所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得采取泡沫夹芯板材作为建筑材料,不得采取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与居民住宅共用的要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疏散通道;位于同一建筑内的不同小型住宿场所房间之间应采取不燃性实体墙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疏散通道。
2.每个房间内及疏散通道每6米均应设置一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每25㎡应至少配备一具4kgABC类干粉灭火器,并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3.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隔不应大于5m;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净宽度不得小于0.9米,疏散通道、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或室外楼梯,门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木质楼梯应进行阻燃处理。
4.室内敷设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取阻燃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5.窗户不应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确需设置防盗网时,防盗网和窗户应从内部易于开启,方便职员疏散。
6.不得破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举动步伐、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7.每间客房均应在能干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禁止卧床吸烟”标识;砖木构造、木构造的小型住宿场所内严禁吸烟。
8.厨房禁止利用燃气烹饪。
9.小型住宿场所的客房内不得利用明火加热,不得利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和。
10.逐日同时不少于两人值班,昼夜应每两小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检并留存检讨记录,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