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明在洋房外违例建筑两道合成一组阶梯状的围墙。(陈渊庄摄)
(此文为新加坡新闻)
身家约有11亿美元的飞龙集团主席许伟明,在自己的洋房外违例建筑了两道围墙,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2000元(新元,下同,1新元约5公民币)。
2017年《福布斯》华人富豪榜上有名的房地产商许伟明(53岁),也是新加坡上市公司飞龙集团(Fragrance Group)主席,在2009年8月至隔年4月,在樟宜北路上段一带的卓弯25B号的独立式洋房外,建筑了一道1.11公尺至1.6公尺高的围墙,以及一道63公分至1.32公尺高的围墙。它们合成一道93公尺长,一高一矮的围墙设计。
不过这些建筑,并未取得市区重修局的批准,许伟明因此面对两项抵触方案法令的控状。
建围墙建筑公司与其董事也被罚
此外,许伟明未得到建筑牵制总监批准,就授权建筑公司Emerald Construction与其董事陈顺凯(译音,54岁)建筑上述装饰围墙,以及没关照建筑牵制总监这组围墙,因此也被控两项违反建筑牵制法令的控状。
昨天,许伟明承认抵触方案法令及建筑牵制法令各一项罪名,剩余两项交由国家法院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被罚款1万2000元,休庭时取出一叠1000元现款缴罚金。
Emerald Construction面对抵触方案法令及建筑牵制法令各两项控状;陈顺凯则以Emerald Construction的董事身份,被控违反两项建筑牵制法令。
陈顺凯和Emerald Construction分别被罚款6000元及1万2000元。
案情显示,许伟明在2009年8月购买卓弯25B号的3765平方公尺土地。不久之后,他指示Emerald Construction与陈顺凯,在土地上包括沿着卓弯与卓道的交界处,建筑一道1.11公尺至1.6公尺高、93公尺长的围墙。
然后,他委任一家建筑设计事务所,在2009年11月向市区重修局申请建筑第二道围墙及填土,并在申请中写明上述第一道围墙已存在,以是第一道墙无须批准。
不过,当局不许该处再填土,不准建第二道围墙。建筑设计事务所于是在2009年12月至隔年9月期间,数次重新提呈改动过的建筑操持。
市建局终极在2010年11月,批准在第一道围墙后建筑设有护栏的1.4公尺墙。
不过,许伟明早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间,已指示Emerald Construction与陈顺凯填土,以及建筑63公分至1.32公尺高、93公尺长的第二道围墙。
调查显示,第一道和第二道围墙由钢筋连接,形成阶梯状。建筑牵制总监不许25B号地段,建筑这样的围墙。因此,许伟明在没有建筑牵制总监的批准下,指示Emerald Construction与陈顺凯建筑阶梯状围墙,他、Emerald Construction与陈顺凯都抵触了建筑牵制法令。
曾台辉状师代许伟明求情时说围墙是安全的,且他确当事人曾向当局表明乐意改正围墙。
陈顺凯和Emerald Construction的状师则指出,这家公司在这一行有10年韶光,这回是首次违例。陈顺凯是公司唯一董事及大股东,公司被罚对陈顺凯来说即是双重处罚。此外,围墙俊秀,对周遭有美化浸染。
许伟明被判后见告媒体:“办理了事情,我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