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长达两小时的庭审直播,已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播放超过265万次。
控辩双方环绕书本数量、获利金额、证据合法性及自首认定等细节展开辩论。

回归案件本身,这是一个由隐蔽在退货包裹中的追踪器引出,涉及苏、皖、粤、川四地的网络书本涉黄案。

河北无忧建筑设计卖价 新型材料

交易全程通过网络完成,几名被告人未曾在线下见面,乃至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但分别卖力写作、排版设计、印刷、发卖等环节。

此前,该案的一审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
五名被告人因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十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个中四人不服,认为讯断 “过重”,提出上诉。

网民同情、质疑之外,法学界也形成两种声音,一种认为“罪刑法定,如果事实认定没问题,讯断则无问题”;但也有学者提出,量刑数额标准须要与时俱进,“二十年前的法律阐明,是否还适用于现在?”

天一案二审现场。
视频截图

退货包裹中的追踪器

一枚小小的追踪器,悄悄躺在包裹中。

这趟从四川寄往安徽芜湖的快递,主角是一本名叫《攻占》的书本,没有作者姓名、没有出版商、没有书号——买家刘弘要退了它。

案卷显示,2017年6月,刘弘所在的状师事务所接到线索,称淘宝上一个叫“天文台事情室”的网店售卖黄色书本,“接到线索后,状师事务所的领导让我处理这件事。

物流信息留下运输轨迹:被退回的书不久便抵达安徽芜湖县的一个菜鸟驿站,随后被卖家收回。

天一所著小说《攻占》。
图片来自网络

一场完全的交易被记录下来,卖家和地址明确。
很快,一张监控视频光盘和四张淘宝交易截图,被提交给芜湖县警方。

这本售价为45元的书本,内容大多为男同性恋之间的性爱描写——在警方后续的侦查中,被鉴定为淫秽物品,从而引发了一场涉及苏、皖、粤、川四地的网络书本涉黄案。

在终极被审查院起诉的五名被告人中,笔墨创作者刘圆圆在江苏淮安,版面设计由广东佛山的林欣怡完成,四川成都的何凯卖力书本印刷,网店售卖分别在安徽芜湖和江苏淮安。

他们分布在全国不同省市,大多通过网络完成交易,之前从未在线下见过面,乃至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
公安机关也证明,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在案发前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刘圆圆,也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攻占》的作者,出生于1986年。
只管只有中专学历,但在过去十年中陆续编写创作了《和猫咪H吧》、《胯下之臣》、《王爷和长工的啪啪》、《爱犬》一系列书本。

这些书本,大多是耽美同人内容,并涉及不少详细的性爱场景描写。
“耽美”一词原指唯美浪漫、沉溺于美的食品。
后来,逐渐被用来表述男性与男性之间的爱情。

这位以在家写网络小说为生的江苏女子,在耽美圈儿有一个更具有影响力的笔名:天一。
在微博上,“天一”有7万多名粉丝。

跟“天一”比拟,别的四名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相对普通无名。
在案发前,他们大多在各自家乡过着平淡安稳的生活。

在成都开设快印店的何凯,是四川邛崃人。
他是涉案的复印店老板,也是一位承担家庭紧张生活来源的丈夫。
何凯通过QQ邮箱,吸收“天一”发送的书刊电子版后进行印刷,并帮其发货。

印刷店位于成都邑金牛区的三间平房,没有悬挂店名——这和它没有业务执照的身份一样隐秘。

何凯的小舅子杨小明也曾在店里事情,帮忙装订和打包书本,早在2016年9月,这位略微敏感的年轻人还曾经讯问过何凯,“这些书会不会被查?”

印制完成后,如果有客户在网上购买书本,发卖的渠道多种:一种是通过“天一”的网店直接购买,由“天一”本人发货或者由何凯代为发出,其次可通过葛丽霞的网店“天文台事情室”进行售卖。

葛丽霞51岁,是几名被告人中年事最父老。
她的网店,早前是由其喜好耽美文化的女儿在上高中时注册登记,起初卖游戏装备,后来售卖书本以及女儿设计的书套、挂件等小工艺品。

一审判决书显示,与“天一”达成的代售互助中,“天文台事情室”每卖出一本书,葛丽霞可得到4%的书价提成。

事实上,觉察到敏感的不止杨小明一人。
葛丽霞的丈夫,曾在案发前几天看书本内容,特意叮嘱家人,“这是黄色书本不能卖,赶紧退掉。

剩下的书本被打包好,但快递公司一贯没来取,直到警方接到刘弘的报案,来到葛家将书本查获扣押。

案发后,刘圆圆、何凯、杨小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林欣怡于2018年5月23日在事情单位被警方传唤到案,葛丽霞于2018年4月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注:葛丽霞的到案经由,其辩解状师不才文中提出异议)。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公民法院对该案五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如下:

刘圆圆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十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5万元。
何凯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造孽经营罪,获刑十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27万元。

杨小明犯造孽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惩罚金1万元。
林欣怡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四年,并惩罚金1万元。
葛丽霞犯贩卖淫移物品牟利罪获刑十个月,并处金5千元。

一审判决后,除杨小明外,别的四人均提起上诉。

因兼职涉案的排版女子

二审庭审现场,站在被告席的四人中,林欣怡个头最小。
脑后扎着一束马尾,前额疏松的刘海在她低头时垂下来,有时会遮住脸。

审判长让其作末了陈述。

整场庭审,林欣怡回答审判长提问多数时候流畅——她是四名被告人中唯一一位大学本科毕业生,曾就读运用生理学专业。

只有在提及对父母的愧疚时,林欣怡感情有些失落控,声音颤动:

“由于3100元的设计报酬,我的人生我的家庭都被彻底改变了……我乐意为我犯的错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大众

犯错,指的是她在2015至2017年间,接管天一委托,为其书本排版、封设,并按照每本500或600元的价格收取用度,总计获利3100元。

间隔安徽芜湖千余公里的广东佛山,是林欣怡的家。
她在此出生、发展。
事发前,林欣怡的日常生活与本地女子别无二致。

过去的人生中,32岁的林欣怡一起平顺:在省内念完大学,回到父母身边;现在当地一家电力系统企业担当部门主管;一家三口也于今年3月搬入装修睦的新家,生活无忧。

安静、内向、乖巧,是林欣怡父母对女儿的描述。

从小到大,生活在粤中地区的林家家庭氛围上相对开放。
只管父母并不太清楚女儿喜好的动漫圈和耽美文化的详细内容,但大多都给予支持。

“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就带她去广州天河那边看动漫展,每年都去。
”林欣怡的母亲说,受港台文化影响,女儿从小还喜好看琼瑶的言情小说,事情之余也会花大量的韶光在写作上。

一贯以来,她都是家族长辈眼中的乖乖女,扬琴考过九级,喜好画画和设计。

事实上,这并不是林欣怡第一次帮人做版式设计事情。

据林欣怡的姑姑对新京报讲述,家人一贯都知道林欣怡事情之外,会在网络上兼职做一些排版设计的活儿,她还曾鼓励同样懂电脑技能的堂弟“空闲时可以在网上找点兼职做。

在林欣怡的供述中,她谈起与“天一”的这次互助。
只管不清楚对方姓名,但她知道“天一”是网络上的一个作者,“很多人都知道她。

林欣怡在微博上发布了兼职的需求,耽美文化圈作者“天一”主动联系她,让其承担书刊的版面设计事情。
之后,两人大多通过QQ联系,排版完成的书通过邮箱发送给对方。

会见状师时,姑姑曾让林欣怡演示了一遍事情的内容:在预先设计好的版面格式中,接到“天一”发过来的完全笔墨稿,复制粘贴,十几分钟即可完成。

不同于以往,这次兼职给林欣怡带来了3100元的报酬,也带来了一万元罚金和四年的有期徒刑,这冲破了她原来沉着的生活。

事发后,林欣怡辞掉了原来收入不错的事情。
被逮捕后,67岁的父亲为此事前后六次从广东前往安徽,母亲则时常陷入自责的感情中。

“我们这家人都很安分守己,如果由于这一个小小的事情判四年,真的会扼杀她的人生。
”林欣怡的姑姑说。

罪名认定无异议

二审庭审中,几位辩解状师同等认为,目前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没有异议,更多的异议来自对犯罪程度的认定,以及案件程序上的瑕疵。

天一案二审法庭。
视频截图

比如,葛丽霞的辩解状师李祥强在接管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从贩卖牟利的角度来说,葛丽霞构成犯罪,对罪名无异议,葛丽霞本人在庭审现场也表示认罪认罚。

“但一审中仅认定她坦白而非自首,两者在量刑上是不同的。
”李祥强说,一审中,公安机关出具了一份到案经由,称其是于2018年4月24日书面传唤到案,这与葛丽霞的实际到案经由不符。

李祥强指出,在芜湖县治安管理大队接到举报的第二天,也便是2017年11月7日,葛丽霞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并在当天做了两次讯问笔录,“如实供述,完备符合我国对自首的法律认定。

这一点检方在末了的公诉见地中得到确认。

林欣怡的辩解重点,紧张环绕在犯罪情节的认定上,一审法院认为,林欣怡明知“天一”的书本涉及黄色内容,仍旧接管其版面设计的委托事情,虽然获利只有3100元,但为“天一“之后的大量印制和出售起到不可或缺和非常主要的浸染。

对此,林欣怡的辩解状师柯研并不认同。

“知道分好几个等级:明知、该当知道、或许知道,而林欣怡属于比较低的层级。
”柯研说,林欣怡称知道“天一”在台湾也曾出过书,出版的内容在圈子里比较常见,未能建立很高的警觉性。

此外,在林欣怡十几分钟即可完成的事情中,并没有去审阅书本全文,更多的是复制粘贴和对封面的美化加工。
柯研表示,“在制作过程中,林欣怡并非不可或缺的浸染。

但公诉方在庭审现场也指出,对林欣怡的一审判决,认定她和“天一”系共同犯罪是没有问题的,且已经根据实际情形减轻了量刑情节,“不属于量刑綦重。

二审结束后,辩解状师已向芜湖市审查院申请对林欣怡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柯研向新京报表示,申请解除羁押紧张是出于以下考虑:目前证据已经固定,不存在滋扰作证,林欣怡系主不雅观犯罪意愿较小的初犯,认罪认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鉴定程序存瑕疵 公诉方建议发回重审

“天一“的辩解状师吴宗林,在二审庭审现场对侦查机关于获利金额的认定提出质疑。
他指出,一审判决中,对付”天一“牟利15万元的金额,并不是刨除本钱的利润打算,而是发卖额,这将不利于”天一“的犯罪情节认定。

而对付7000册的认定总数,吴宗林提到,案卷中侦查机关曾出具一份情形解释,提及”天一“的涉案书本数量为4800余册,应以此为准。

对此,公诉方认为上述见地不可采信。
公诉方给出的情由是,7000册的认定总量来源不仅有“天一”本人的供述,还有导出的电子表格中筛选成功的含有涉案淫秽书本的订单记录,有3764条,订单创建韶光从2015年到2017年,共计4944册。
除此之外,葛丽霞网店代售数量为1326册,以及在“天一”家中查货的书本数量398册,总计约7000册。

天一案公诉人。
视频截图

“这个数字是没有问题的,而不是辩解人说的仅有四千多册”,出庭审查员的公诉人认为,“天一”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特殊严重的标准。

本案中,何凯系“两罪并罚”。
除了在未办理工商业务执照及印刷业经营容许证的情形下,通过网店造孽承接印刷业务,除印制诲淫性书刊外,还造孽印制《祝君好》《小团圆》等造孽出版物至少一万册,获利至少24万元,何凯的小舅子杨小明造孽获利约6万元。

在牟利金额认定上,何凯的辩解状师同样提出异议。
他说,24万元的获利,则是根据杨小明从店里分红的提成比例反推得出。

何凯辩解状师认为这两个数字存在抵牾。
如果以24万元为准,除以一万本,每本获利24元,这乃至会高于单本书的实际卖价。

而对付何凯帮助天一代发货的行为,是否认定为贩卖,控辩双方也存在争议。

何凯在帮助“天一”完成印刷后,根据“天一”供应的地址情形,将书包装好通过快递发出。
检方不雅观点认为,贩卖不仅仅是一种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行为,也包括有偿转让,因此将何凯的行为认定为代售,认定罪名中的贩卖不存在问题。

除了上述细节,几位辩解状师也都分别在一审及二审现场,提到了关于编号为(新出检全鉴子【2017】043号)鉴定书的合法性子疑。

这份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央出具的鉴定书中,鉴定“天一”的《攻占》一书为淫秽出版物。
但该鉴定书未有鉴定职员具名,相应的鉴定资质证书,未有送审职员、简要案情描述等必要内容,该鉴定书存在多处瑕疵。

对付改点建议,公诉方称,经审查,本案涉案的干系书刊《攻占》一书的鉴定无鉴定人具名,未附鉴定人的鉴定资质,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并恳请合议庭重点审查。

公诉方末了提出, 四位上述人的罪名定性明确,但部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部分程序有瑕疵,建议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

争议中的罪与罚

“天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对本案的谈论逐渐从耽美文化圈扩展至全网。

根据我国《刑法》第363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情节特殊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审的四名被告人中,刘圆圆、何凯、林欣怡的犯罪情节被认定为“特殊严重”,芜湖县公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已经考虑到上述被告人均表示志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分别退出部分或全部赃款,且均无犯罪前科,酌情从轻惩罚。

根据1998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造孽出版物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获利五千至一万元即构成犯罪。
以本案中“天一”制作7000册、获利十五万元的情形来看,已属于情节特殊严重。

这也成为网络上对该案热议的关键点。
不少不雅观点认为,“二十年前的法律阐明中,对付情节特殊严重的认定是否还适用于现在?”

芜湖县法院办公室一名事情职员12月14日接管媒体采访时表示,“引起了这么大的舆论后,我们也对案件做了研究,但是经由研究,我们认为我们的讯断有法律依据,没有判错,以是也并没有太紧张。

在二审庭审现场,公诉方也对这一事实表达见地,“目前仅有该一个法律阐明,不存在问题。

关于法律阐明过于迂腐的问题,在二审庭审中,几位辩解状师已不将其作为辩解重点。

不止一位该案的辩解状师向新京报表示,仅从这一点来谈,在新的法律阐明尚未出台之前,为担保法律的严明性,原审法院根据现有的法律阐明做出讯断并无欠妥。

针对此案的谈论中,也有不少法学界人士呼吁量刑数额标准须要与时俱进。

“我国刑法改动案和法律阐明历年来也在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不断对法律进行改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冀莹表示,当法律涌现滞后性,不能知足现实生活须要的时候,应在法律阐明中对数额规定进行及时更新,提高认定标准,以在将来的审判中得到本色公道,并赢得民众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教授罗翔也表示,就本案来看,只管原审法院量刑法定,但整体量刑过重,与社会"大众朴素的情绪相抵触。

“在现有背景下,法律机关没法推翻最高公民法院的法律阐明,但是可以援引《刑法》第63条第2款,报最高公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罗翔表示,法院在依照现行法律讯断时,也应符合“罪刑相称”原则,在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那么严重的情形下,可适用于“破格减轻”,逐级报送最高公民法院核准。
此前的深圳“鹦鹉案”、“天津大妈摆射击摊获刑案”都是启动了《刑法》第63条第2款的法外减轻条款,进行从宽处理。

“天一案”由于涉及耽美文化,有网友将其视为对耽美、同性文化的打压。

庭审中,检方认为,漫展作品仅展出,是合法的,并不构成犯罪。
“天一”所创作的带有大量同性之间性爱描写的书本,与动漫展上展出的耽美文学作品并非同一类,不能将两者稠浊。

新京报 杜雯雯 编辑 苏晓明 校正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