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氨气的生产、利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本标准所指氨气系液氨或气态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付本文件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正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36 液体无水氨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色车辆标志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失火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事情场所有害成分职业打仗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成分
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件应急预案体例导则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色规则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色作业规则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SH 3090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间隔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能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RF001 气瓶附件安全技能监察规程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能监察规程
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考验规则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能监察规程
3 一样平常哀求3.1 凡氨气生产、利用、充装、贮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干系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氨气生产、利用、贮存、运输的培植项目,应遵守国家干系行政容许制度,未经批准不应培植。
3.3 生产、利用、贮存氨气的工业企业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方案和工业区布局的哀求。厂址选择应经技能经济比较和安全条件论证,同时知足防灾、安全、环境保护及卫生防护的哀求。
3.4 新建、改建、扩建的氨气生产企业的卫生防护间隔应知足SH 3090中的有关规定
3.5 生产、利用、贮存氨气的厂房、库房建(构)筑物应符合GB 50016中的有关规定。
3.6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运输单位的干系从业职员,应经由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7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卖力人(含技能职员),应闇练节制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具备氨气事件处置能力。
3.8 生产、利用氨气的车间(作业场所)及贮氨场所应按GB 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氨气泄露检测报警仪。作业场所和贮氨场所中氨气浓度应符合GBZ 2.1中的有关规定。
3.9 用氨设备(容器、反应罐、塔器等)设计制造,应符合TSG R0004的有关规定。液氨、氨气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利用、考验和维修正造,应符合TSG D0001的有关规定。
3.10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利用、掩护和检讨应知足GB 50058和AQ 3009中有关的哀求。
3.11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单位的建(构)筑物、举动步伐、装置,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毁坏。防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和有关规定。
3.12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单位的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
3.13 利用液氨钢瓶应实行TSG RF001和有关安全规定。
3.14 利用液氨铁路罐车应实行铁路罐车的有关安全规定。
3.15 利用液氨汽车罐车应实行汽车罐车的有关安全有关规定。
3.16 氨气贮罐按压力容器加强管理,并按TSG R0004和TSG R7001中规定的定期考验。
3.17 氨气生产、利用、贮存、运输单位应按AQ/T 9006和AQ 301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情,并达到有关定级的哀求。
4 生产安全4.1 液氨产品应符合GB 536的规定。
4.2 合成塔、压缩机、氨储存系统的运行基本掌握参数应包括温度、压力、液位、物料流量及比例等。
4.3 合成氨装置应设置以下安全掌握举动步伐或方法:
a)温度、压力报警和联锁;
b)物料比例掌握和联锁;
c)压缩机的温度、入口分离器液位、压力报警联锁;
d)紧急冷却系统;
e)紧急割断系统;
f)安全泄放系统;
g)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4.4 合成氨装置宜将温度、压力与物料流量、冷却系统形成联锁关系;宜将压缩机温度、压力、入口分离器液位与供电系统形成联锁关系;宜设置合成氨全部系紧急停车举动步伐。
4.5 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应设置压力低限声光报警。
4.6 氨冷却器或闪蒸槽、液氨储槽应设置液位高低报警及联锁冰机停车举动步伐。
4.7 液氨蒸发器、液氨储槽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举动步伐。
4.8 压缩机润滑油系统应设置油压低限报警、联锁装置。
4.9 合成系统的氨分离器应设置高低限液位报警装置。
4.10 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槽等部位,必须依据TSG ZF001的有关哀求设置安全阀并定期校验,安全阀出口导气管出口严禁放入室内,应引至回收系统。
4.11 合成塔出口的温度在200℃以上的高压管道及管件、紧固件,必须选用耐高温防氢脆材质,严禁用一样平常材料代用。
4.12 冰机进出口必须设置液氨分离器,必须把稳冰机进出口温度、有否结霜,防止液氨带入冰机,发生液击事件。
5 充装安全5.1 液氨气瓶的充装安全
5.1.1 液氨气瓶充装单位应该按照TSG R4001的哀求,取得气瓶充装容许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液氨气瓶充装事情。
5.1.2 液氨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自有产权并且已办理利用登记的气瓶,不得为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充装气瓶。
5.1.3 液氨气瓶充装职员应熟习液氨特性(毒、燃及堕落性)、安全防护方法及其与气瓶材料(包括瓶体及瓶阀等附件) 相容性。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卖力,逐只进行检讨,并做好记录。确认检讨内容至少包括:
a)是否本单位的自有气瓶;
b)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压力,应进行定性鉴别;
c)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堕落、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毛病;
d)气瓶是否在规定的考验期限内;
e)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和符合安全哀求。
5.1.4 气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充装:
a)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b)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液氨气瓶瓶色为淡黄、字样为液氨,字色为玄色),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c)利用年限超过规定的;
d)超过考验期限的;
e)附件不全、破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f)经由改装的;
g)瓶阀和螺塞(丝堵)上紧后,螺扣外露不敷三扣;
h)瓶体温度超过40℃。
5.1.5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气前应将阀门卸下,进行内部检讨,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并按6.1.6的规定处理后方可充气。
5.1.6 新投入利用或经内部检讨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应按规定先置换瓶内的空气,并经剖析合格后方可充气。
5.1.7 经充装前检讨不合格(包括待处理) 的气瓶应与合格气瓶隔离存放,并做出明显标记,以防与检讨合格的气瓶稠浊。
5.1.8 充装车间应配备与其充装接头数量相等的计量衡器。复检与充装的计量衡器应分开利用。
5.1.9 充装计量衡器应保持准确,其重大称量值不得大于气瓶实际质量(包括气瓶质量和充液质量)的3倍,也不得小于1.5倍。衡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校验,并且至少在每班利用前检讨校零。衡器应设置气瓶超装报警或自动割气绝源的联锁装置。
5.1.10 液氨气瓶的充装系数为0.53kg/L,不应超装。
5.1.11 充装后的气瓶,应由专人卖力,逐只进行检讨,不符合哀求时应妥善处理。检讨内容应包括:
a)充装后的气瓶应复检充装量,两次称重偏差不应超过许可充装量的1%。复称时应换人换衡器;
b)瓶阀及其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c)瓶体是否涌现鼓包变形或泄露等严重毛病;
d)瓶体的温度是否有非常升高的迹象。
5.1.12 经充装后检讨合格的液氨瓶,应按规定在气瓶上粘贴符合GB 16804 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5.1.13 充装前检讨记录、充装记录、充装后检讨记录应完全, 内容至少应包括: 充装日期、气瓶编号、室温、气瓶标记容积、质量、充气后总质量、有无创造非常情形充装者和考验者姓名或代号。充装单位应卖力妥善保存气瓶充装记录,保存韶光不少于两年。
5.2 液氨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充装安全
5.2.1 新制造或者检修后首次充装前的液氨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处理和剖析,采取充氮气置换处理时,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采取抽真空处理时,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并且处理单位必须出具证明文件。
5.2.2 充装前应充装单位应严格查验运输车辆、罐体、职员的干系资质。
5.2.3 液氨充装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安装在线计量装置,充装管前第一道阀门应设置紧急割断阀。
罐车充装应该具备紧急割断功能和充装系统紧急停车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形下能够迅速停滞充装和系统紧急停车,紧急割断应能在充装操作点5米以内或在掌握室内启动。
5.2.4 液氨罐车应配备静电接地举动步伐,罐车的罐体、车体应与注液管系统以及栈台钢架等电位连接,静电接地报警装置应无缺。
5.2.5 应配备罐车充装过程中防止车辆发生滑动的有效方法。
5.2.6 充装单位必须配有专业技能职员对罐车及罐体情形检讨。液氨罐车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不得充装:
a)新罐车无合格证和置换证明;
b)超过技能考验期限(包括车辆行驶部分);
c)安全附件不全、破坏或不符合规定;
d)罐体温度超过40℃;
e)罐车内气体含氧量超过3%的;
f)未判明罐内残留介质的;
g)其他有安全隐患的情形。
5.2.7 装卸现场、罐车附近严禁烟火,不得利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5.2.8 装卸作业时,操作职员、铁路罐车押运职员和汽车驾驶员及押运职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启动或移动车辆。
5.2.9 液氨罐车充装宜利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利用软管充装。
5.2.10 液氨罐车在充装前应担保正压,须保持0.05MPa以上的余压,防止罐车内进入空气。
5.2.11 液氨罐车充装压力不应超过1.6MPa。
5.2.12 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充装前应采取汽车衡或铁路轨道衡核验罐车的质量,充装后的罐车应再次称重。罐车的允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严禁超装。
5.2.13 充装量复查合格后,使各阀门规复关闭位置。确认连接管内氨气已排出,方可卸下连接管。
5.2.14 经检讨确认罐车各阀门、管道、附件等无泄露、无损伤,应将各阀加装盲板或铅封。
5.2.15 充装后按规定填报运输路单及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充装记录内容至少包括:罐车利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物质、充装日期、许可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署名。
5.2.16 罐车到达用户单位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罐车各附件进行检讨,无非常情形方可卸液, 罐车不得兼做贮罐、气化器利用,也不得直接向气瓶充装。
5.2.17 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不得采取蒸汽等可能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必要时,可用氮气等惰性气体升压卸液。
5.2.18 汽车罐车驾驶员、铁路罐车调车员必须亲自确认卸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 方可移动车体。
6 利用安全6.1 瓶装液氨利用者应该购买已取得气瓶充装容许的单位充装的合格液氨。
6.2 液氨气瓶利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讨,对艳服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能哀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利用;利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利用解释书的哀求利用气瓶。
6.3 公称容积为100L及以下的液氨气瓶,利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方法;公称容积为400L及以上的液氨气瓶,利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固定位。液氨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明火,严禁用任何热源对气瓶加热,夏季应防止曝晒。
6.4 瓶内氨气不得用尽,应该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液氨。
6.5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利用场合,利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液氨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逆阀、缓冲罐等。
6.6 采取氨作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的安全保护和自动掌握应按GB 50072的有关规定实行。
6.7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自动发出报警旗子暗记,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事件排风机。
6.8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事件排风机,在掌握室排风机掌握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掌握按钮。
6.9 事件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滞运行时,应担保排风机的可靠供电。事件排风机的过载保护浸染于旗子暗记报警而不直接停风机。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备用电源。
6.10 职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严禁采取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7 贮存安全7.1 液氨贮罐的贮存安全
7.1.1 液氨贮罐中液氨充装量不应大于容器容器的85%。
7.1.2 液氨贮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静电导除举动步伐,低温液氨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设置上、下限位远传报警装置;液氨贮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割断阀。
7.1.3 超过100m3的液氨贮罐应设双安全阀,个中一只出口割断阀为紧急割断阀。
7.1.4 液氨贮罐根本应稳固,防止因根本下沉引起管道应力破损。
7.1.5 室外的液氨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备用事件氨罐、气氨回收、水喷淋等举动步伐。
7.1.6 室内的液氨贮罐应设置防爆的事件排风机并与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形成联锁。
7.2 液氨钢瓶的贮存安全
7.2.1 液氨钢瓶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 仓库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7.2.2 液氨气瓶应该整洁放置,立放时应妥善固定,采纳防止气瓶倾倒的方法;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采取防止滚动方法,无缝气瓶的堆放层数不得超过5层,400L及以上的焊接气瓶不得超过2层,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
7.2.3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艳服与液氨不相容气体的气瓶,尤其是氧气瓶,不得同库贮存。
7.2.4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仓库内应透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内温度应保持在40 ℃以下。
8 运输安全8.1 液氨气瓶的运输安全
8.1.1 液氨气瓶运输企业或单位应按照JT 617的哀求承运、运输液氨。液氨气瓶运输从业职员应按照JT 618 的哀求进行汽车运输、装卸等作业。
8.1.2 液氨气瓶运输车辆应按GB 13392 的哀求配置车辆标志,并按规定利用。
8.1.3 气瓶装卸、搬运时,必须带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8.1.4 公称容积为100L以下的气瓶装卸时,运用橡胶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
8.1.5 公称容积为100L及以上的气瓶装卸时,应采取起重机器,起重量应大于重瓶质量的一倍以上。严禁利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采取天车时,应在气瓶两端防护圈上挂钩,不得在瓶阀及瓶帽上挂钩。
8.1.6 装车时应旋紧瓶帽,妥善固定瓶体,防止气瓶滚动,担保装载平衡。
8.1.7 危险化学品车辆装载液氨气瓶时应知足有关配装哀求,凡与液氨性子相抵触的瓶装气体或物品, 不得与液氨瓶混装在同一车箱内运送。车辆禁止搭乘无关职员。
8.1.8 公称容积100L及以上的气瓶装运只许可单层放置,公称容积100L以下的气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8.1.9 不应用自卸车、挂车、畜力车运输液氨气瓶。
8.2 液氨汽车罐车和液氨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
8.2.1 运输企业企业或单位以及运输从业职员应知足8.1.1条规定。车辆标志应知足8.1.2条规定。运输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并配备符合JT 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8.2.2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驶时按液氨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间隔,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8.2.3 押运职员必须随车押运, 要随时把稳驾驶员的精力, 帮助不雅观察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动态。必要时, 选择适当地点停车使驾驶员稍作安歇。
8.2.4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门洞以及横跨道路上空的电线、钢丝绳等,必须把稳标高并减速行驶。
8.2.5 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职员密集的地方。
8.2.6 停车位置应透风良好,其附近不得有明火,且与其他车辆、高压线、人口聚拢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间隔。
8.2.7 运输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铁塔、高压线、高层建筑以及随意马虎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8.2.8 车辆发生故障或液氨发生泄露等情形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进行维修或履行堵漏。如故障或泄露珠平危及安全时,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关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8.2.9 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职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9 应急接济9.1 氨气生产、贮存、利用单位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范围(500m)内居民随意马虎看到的高处。
9.2 生产、贮存运输、利用等氨气作业场所,都应配备防护用品(见表1)。防护用品应定期检讨,定期改换。防护用品放置位置应便于作业职员利用。
表1 常备防护用品表
名称
种类
常用数量
备用数量
过滤式防毒面具
防毒面具
与作业人数相同
2套
呼吸器
正压式空(氧)气呼吸器
与紧急作业人数相同
1套
防护服
防静电
与作业人数相同
适量
防护手套
防护靴
橡胶或乙烯类聚合物质料
与作业人数相同
适量
9.3 液氨场所应设洗眼器、淋洗器,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9.4 若吸入氨气,应迅速分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立即就医。
9.5 氨气生产单位应设置气体防护站,其装备配置应知足有关规定。
9.6 氨气生产、贮存、运输、经营和利用单位应制订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的体例应符合AQ/T 9002和有关标准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形,做到实用与可操作性强,同时还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职员培训、演习训练和应时修订。
9.7 打仗氨气的从业职员应闇练防火、防爆、防毒的一样平常安全技能知识及消防、气体防护器材的性能和利用方法,并节制人身急救的方法。
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氨气安全规程
Safety rules of ammonia
(搜聚见地稿)
编 制 说 明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1年7月
必要性氨是当现代界上除硫酸外产量最大的化工产品,在国民经济中霸占非常主要的地位。氨的运用范围十分广泛,可运用于石油精髓精辟、制造硝酸、炸药、合成纤维、氮肥、染料、医药、致冷剂等行业领域中。我国2008年合成氨产量为5158.9万吨,目前合成氨产量为天下第一。根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共有各种氮肥生产企业600余家,个中大型氮肥生产企业(合成氨产能在30万吨/年以上,最大规模60万吨/年)仅有27家;中型企业(合成氨产能8~30万吨/年)约50家;别的500余家均为年产不敷8万吨的小型企业。2009年全国冷库容量达900万吨旁边,年业务额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食品冷冻、冷藏企业约2万家,个中很大部分企业利用的制冷剂为氨。
氨气沸点低,极易挥发,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操作处置不当,引发燃爆、中毒和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风险较大。根据化工系统1949—1998年间有毒物质泄露事件统计表明,氨气泄露事件发生次数排在第二位,达到75次,所占的比例达到22.12%。而氨泄露事件造成职员伤亡数目也仅次于氯泄露事件。因此,戒备氨事件是化工安全生产事情的一项非常主要内容。与氨运用的广泛性和事件的频发性比较,目前海内涉及氨的安全标准极为缺少,非常不利于涉及氨的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作为极为常见的化工产品和最常见的危险化学品之一,尽快制订有关氨气安全规程的标准是极为必要的,也是非常急迫的。
事情简况(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政法(2007)96号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操持的关照》的哀求,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安全安全标准化技能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技能委员会归口。本规程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卖力起草。
(二)紧张事情过程
接到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能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能委员会下达的安全技能标准项目条约书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查询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组织干系职员到柳州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广西鹿寨化肥有限任务公司、广西河池化工株式会社等单位进行现场调研,稽核其各自的特点和实际运行中存在的优点和不敷,并于2009年1月尾完成了标准的初稿。
体例形成了标准草稿后,经由体例职员内部谈论、审核,修正完善后完成了本标准的搜聚见地稿。通过向各单位广泛的搜聚见地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修订,使本标准能够知足各方面的需求。
标准体例原则和紧张内容本标准的体例确定了突出重点,符合实际的原则。
氨的生产工艺繁芜,包括造气、脱硫、变换、脱碳、精髓精辟、压缩、合成等紧张工序,生产工艺也有以煤、气态烃、液态烃平分歧质料光降盆合成氨,而且氨的生产过程中也存在其他煤气、氢气等紧张危险物质。因此为突出重点,本标准在氨气生产安全中紧张环绕氨气来提出干系安全哀求,紧张以氨气存在的生产工序——合成、冷冻等为重点。在氨气储存紧张考虑了储罐储存和钢瓶储存,在氨气利用中紧张考虑了液氨钢瓶的利用和在冷库中氨气的利用,在运输环节紧张考虑了液氨钢瓶和汽车、火车罐车的运输。考虑到氨气生产、储存、利用、运输等环节干系安全问题和哀求很多,很难作到以面面俱到,本标准体例过程中把握以氨气安全为核心,针对氨气在各环节中普遍存在的、最主要的安全方面问题进行规范。
本标准第一章规定了本标准的范围,适用于氨气生产、利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氨气的充装单位一样平常都包含在生产单位内,因此未专门列出。
第二章列出本标准引用的干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章为一样平常哀求,是对氨气单位在安全方面作出统一的规定。
第四章紧张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关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的合成氨工艺和原化工部“小氮肥安全技能规程”、《合成氨生产安全标准化履行指南》等中的干系安全哀求对氨气生产作出规定。
第五章紧张参考《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容许规则》、《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能条件》、《气瓶附件安全技能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能监察规程》(搜聚见地稿)等干系法规和标准对液氨气瓶充装安全作出规定。
参考原化工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和原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能监察规程》(搜聚见地稿)对液氨汽车和铁路罐车充装提出哀求。
第六章紧张参考《气瓶安全技能监察规程》(搜聚见地稿)和《冷库设计规范》等对氨气的利用安全提出哀求。
第七章紧张参考《合成氨生产安全标准化履行指南》、《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能规范(试行)》从充装量、安全举动步伐等方面对气瓶和贮罐贮存安全提出哀求。
第八章参考原化工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和原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汽车运输危险货色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色作业规则》、《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能条件》等标准和规定从运输资质条件、运输车辆技能条件和运输过程提出安全哀求。
第九章紧张从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安全防护举动步伐、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急救等方面提出哀求。
技能论证与效果紧张包括本行业、领域的综述情形报告、试验(或验证)的剖析、技能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我国2006年合成氨产量为4937.9万吨,目前合成氨产量现已越居天下第一,2007年天下合成氨生产能力可达到1.715万吨。根据2005年统计我国有合成氨生产企业570多家,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分别占21%、35%和44%。2005年我国有30万t/a以上合成氨装置32套。
目前海内有关氨气的安全标准非常缺少,只有山西省2005年颁布一个地方标准《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以及原化工部1995年颁布的《小氮肥安全技能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有部分内容涉及氨。而国外对氨的安全比较重视,订定了许多安全标准、指南等,如美国职业安全与康健局颁布的标准《不含水氨的储存与处置》29 CFR 1910.111(Storage and Handling of Anhydrous Ammonia),美国国家标准研究院颁布的《不含水氨的储存与处置的安全哀求》ANSI K61.1(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he Storage & Handling of Anhydrous Ammonia)等。英国安全康健实行委颁布了《带压不含水氨的储存:球罐和卧罐》(HS(G)30 Storage of anhydrous ammonia under pressure in the UK : spherical and cylindrical vessels);英国化学品工业协会也颁布了干系指南如《冷冻氨储存规范》(Refrigerated Ammonia Storage Code)、《英国冷冻不含水氨大型储存指南》(CIA Guidance for the large scale storage of fully refrigerated anhydrous ammonia in the UK)、《英国不含水氨运输的安全处置指南》(Guidance on transfer connections for the safe handling of anhydrous ammonia in the UK)。台湾也订定了《液氨钢瓶安全规章》(1325-1986)、《企业液氨运输槽安全规章》(7249-1986)等标准。
对标情形采取国际标准和国外前辈标准的情形(包括采取工具的选取、采标同等性程度的确定、与采标工具的差异及缘故原由,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比拟情形),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的比拟情形;
本标准未采取国际标准和国外前辈标准。
须要解释的紧张问题无。
干系建议本标准为首次提出的标准。与氨运用的广泛性和事件的频发性比较,目前海内有关氨的安全标准极为缺少,非常不利于涉及氨的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为保障氨气生产、储存、利用、经营和运输等生产环节的安全。因此建议该标准为逼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