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响,在稷山县城区地带,有不少屯子宅基地上修起了四层的小公寓,此举措涉嫌违规违建。
在稷兴社区党群做事中央对面,有一座四层公寓已经拔地而起,目前主体已建成,在这座公寓的后面,还有一座屋子目前已建至三层,第四层正在搭建中。
在羊牧头村落村落委会对面,一座自建四层小公寓正在培植中,目前前三层已经建好,正在搭建第四层。
在一级路东渠红绿灯西500米,一座四层公寓主体已经建成,而在前几日,这座屋子的第四层还在搭建中。与周边住宅比较,该公寓楼高高在上,显得有点鹤立鸡群。
在这些村落落,大部分居民居住的屋子都是二层加蒙顶,但一些靠近街边的住户铤而走险,将屋子加盖至四层,一层做门面,别的做公寓出租,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违规违建,将屋子加盖至三层以上,这种行为影响了周围群众的采光,这些屋子目前还在培植当中,没有竣工,这种加盖属于违建行为,根据干系法律规定,若业主拒不拆除的情形下,干系部门将有权实行安排职员逼迫帮忙拆除。
根据《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州里公民政府要加强对屯子自建房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时创造并处置涉及屯子自建房的各种违法违规培植行为。望稷山县有关部门给予关注,我们还将持续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