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既有房屋利用年限增长,建筑构造、部件逐渐老化和居民安全意识的提升,房屋安全鉴定的社会需求日益急迫。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利用安全,知足社会对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多层次需求,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培植部令第129号)、《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烟台市房屋利用安全管理规定》(烟台市政府令第136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通过自主申请、受理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公布了首批安全鉴定单位名录。
同时,各鉴定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定业务规范和标准从事鉴定活动,依法履行事情职责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该在作出鉴定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将鉴定报告投递委托人,并报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将采纳相应方法加强对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实施鉴定单位信息年度确认制度,哀求各鉴定单位在每年12月份向市住建局提交干系信息材料,我局将对鉴定单位业务开展情形及实行法规制度情形进行监督检讨,对不提交信息材料的,将不再纳入公布范围。
二是加强对鉴定单位的信用管理,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鉴定单位信用及不良行为管理制度,应时公示鉴定单位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从公示名录中删除。
三是加强鉴定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安全以及鉴定业务方面专题培训,提高从业职员专业技能水平和业务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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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如下: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建大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山东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烟台宏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烟台中宇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山东贝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烟台金石土木设计有限公司、烟台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市房屋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任务公司、朗建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莱阳市方案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