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事情职员应该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署名或盖章。接管控告的事情职员应该奉告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解释诬告应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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