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便是说一样平常情形下,二类高层住宅一部门散楼梯即可,但是部分二类高层住宅又增设了外挂连廊,与一类高层单元之间的连廊不同,这种做法不仅仅是为了消防疏散。
二类高层外挂连廊
一类高层连廊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个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6.4.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高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个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高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紧张考虑到个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畅。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须要,因此,电梯的设置除考虑日凡人流垂直交通须要外,还要考虑保障病人安全、能知足紧急运送病人的担架乃至较大型家具等须要。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在电梯维修期间,会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只能通过联系廊或屋顶连通的办法从其他单元的电梯通畅。当一栋楼只有一部能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其他单元只能通过联系廊到达这电梯运输担架。在两个住宅单元之间设置联系廊并非推举做法,只是一种过渡做法。在实际操作中,联系廊的设计会带来视线滋扰、安全戒备、使部分居室厨房失落去自然透风和直接采光等问题,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以是,空想的方案是设置两台电梯,且个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
对付一栋十二层的住宅,各单元联通的屋面可以视为联系廊;对付一栋十八层的住宅,联系廊的设置可有两种方案:方案一,在十二层设置第一个联系廊,根据联系廊的间隔不能超过五层的规定,十七层必须设置第二个联系廊;方案二,在十四层设置第一个联系廊,各单元的联通屋面即可以视为第二个联系廊。
比来,有些一梯两户的方案将十二层以上相邻单元的两户住宅北阳台连通,这种做法也能起到紧急疏散的目的,但须要干系住户之间认可。这种做法从设计上不属于联系廊的做法。
来源丨消防事务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