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扣留渔船的缘故原由阐述中不难创造,“短缺文件、食品不敷”属于“软件”问题,之后加强管理不难办理。
而“住宿环境不佳、救生圈及船锚无法利用”属于“硬件”问题,个中“救生圈及船锚无法利用”的问题比较随意马虎办理,紧张也是管理问题,须要加强掩护保养事情;而“住宿环境”紧张是硬件举动步伐的问题,单靠加强管理无法办理问题,很多都是船舶建造落成后就存在的问题。
这就须要从船舶设计开始就须要关注,同时这问题也牵扯到船舶建造考验中对付舱室设备的哀求。

国际公约与海内法规的比较

船舶舱室建筑设计规范 施工技术

我国远洋渔船的建造考验中有关舱室设备的哀求紧张依据《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
那么,《渔业劳工公约》与《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中关于船员舱室设备有哪些差异,两者是否存在不适应?

下面大略列举《渔业劳工公约》和2019年版《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中舱室设备详细哀求上的紧张差别,见表1。

表 公约、法规对船员舱室哀求比较

从上表可以看出,《渔业劳工公约》与《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中有关舱室设备的哀求还是有很多差异的,特殊是在对付“寝室地板人均面积”和“每间宿舍人数”,《渔业劳工公约》比《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的哀求高了很多。
其余在透风、供暖和空调,卫生设备、洗衣设备、医务室、防止噪音和震撼等方面,《渔业劳工公约》都提出了较高的哀求,内容也比《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所规定的更为明确、翔实。

应对策略

我国早在2000年发布的《渔业船舶法定考验规则》中就已对付船员舱室及其设备提出了详细的哀求,而且对付海内海洋渔船和远洋渔船的哀求都一样。
在最新的2019版《远洋渔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中关于船员舱室设备的哀求还是大幅度引用了2000年发布的《渔业船舶法定考验规则(2000)》中的哀求,核心内容基本未做改动。

之前我国商船的情形与渔船极其相似,同样早在1992版的《海船法定考验技能规则(1992)》中就有对船员舱室设备的干系规定,但没有逼迫性哀求,直到2009年9月1日才明确规定对1000总吨及以上的海内航行机动船舶签发《海上船员舱室设备证书》。
海内法规对船员舱室设备的哀求综合引用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33号公约《1970年船员起居舱室(补充条款)公约》(简称 ILO 133公约)和国际劳工组织1949年改动本第92号《船员在船上起居舱室公约》(简称 ILO 92公约)。
鉴于133公约是对92公约的补充,故对133公约未规定者还需知足92公约。
如船员寝室及面积哀求引用的是 ILO92公约,适用范围、居住舱室最小净高度引用的是 ILO133。
经由几年的更新改造和淘汰掉队,现如今商船的船员舱室条件已大大改进,国际航行商船都能达到《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哀求。

我国是远洋渔业捕捞大国,现阶段虽然还不是缔约国,但是《渔业劳工公约》生效后,缔约国可对非缔约国的港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PSC)检讨。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滞留事宜,影响远洋渔船在国际上的安全作业,现阶段对付办理远洋渔业舱室设备不符合公约规定的问题已迫不及待。
因此建议,对付新建渔船,主管机关应考虑逐步提高渔船建造标准,将《渔业劳工公约》的有关哀求纳入考验规则,至少能达到可协商的哀求。
而对付现有不符合《渔业劳工公约》哀求的渔船则可以逐步淘汰和更新。
同时为了更好推进我国的远洋渔船的康健发展,建议主管机关能鼓励设计单位、建造单位加大对远洋渔船的设计优化投入,促进优质船型的研发与推广。
其余加强对当代新技能,如大工业中的机电掌握、卫星通讯、数据剖析与处理、传感器等新技能在远洋渔船上的整合运用的研究,促进远洋渔船鱼类处理系统和渔场勘测、捕捞、加工及储藏等环节新型装备的发展,降落职员须要和劳工强度。

《渔业劳工公约》着重点在于“使渔业船员能拥有船上的体面生活条件”,其生效虽然短期内无疑给中国远洋渔业发展增加了不小的压力,但是同时也为中国远洋渔业的科学、康健、可持续发展供应了动力,也能让渔民更为积极投入渔业生产中,保障广大公民日常所需。
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中国作为天下渔业大国,应该早日为加入国际公约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如约准备,逐渐与国际公邀请求接轨。